国有药企低价转让股权背后利益链扑朔迷离
12月3日,新快报《赚钱》发表了《高度依赖单一产品,最新政策或致暴利不复奥赛康业绩成长风险陡增》一文后,关于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赛康”)的质疑声在医药业内再度鼎沸。新快报记者还收到的一份署名为“江苏联环药业集团干部职工”的“紧急报告”,内文直指奥赛康在“发家”时,涉嫌私自转让合资公司股权,利用手段将“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在内的60多个品种,由双方共有变为奥赛康独有,这使得联环药业集团(原扬州制药厂)这家国有企业蒙受了每年多达上亿元的净利润流失。
这是真的吗?
事实上,新快报记者在调阅招股书后发现,对这段股权转让的细节,奥赛康并未详述,讳莫如深。但就在此轮股权转让后,奥赛康董事长陈庆财等高管携家属华丽登场,联手将公司股权瓜分。
为何扬州制药厂愿意把“利润奶牛”产品拱手转给奥赛康?背后真正获利者是谁?关于奥赛康支柱品种奥美拉唑钠的由来,留下了巨大的悬念。
昨日记者就此拨打奥赛康的董秘任为荣的电话,但一直没有接通。而记者也将对于奥赛康的成长性和核心产品的由来等问题发至奥赛康,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收到正面回应。
60多份药品批文通过补充注册注入公司奥赛康对历史资产转让讳莫如深
在招股书中,奥赛康对其前身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奥赛康”)早期股权变更的描述仅寥寥数行。
据其披露,2002年12月10日扬州奥赛康、南京奥赛康、KEN-ING JAMES三方合资设立了奥赛康,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20%。此时,奥赛康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即扬州奥赛康出资便达250万美元,为控股股东。2005年5月9日,奥赛康出现第一次股权转让,扬州奥赛康蹊跷地将其所持奥赛康50%股权以250万美元原价转让给了南京奥赛康。此次变更后,南京奥赛康持奥赛康70%股权,为控股股东。此次股权转让中,是否经过资产评估?是否涉及其他资产?
不仅如此,在奥赛康所披露的“药品批准文号”中,新快报记者发现截至该份招股书签署时,奥赛康拥有的78个药品的批准文号中,仅13个规格的药品是由公司自主研发并直接注册,占比16.67%;多达60多个规格的药品却是由扬州奥赛康注册,后通过补充注册程序,生产企业由扬州奥赛康调整为公司的,占比高达76.92%。必须重视的是,这60多个规格的药品中,奥赛康当前赖以为生的奥美拉唑钠等赫然在列。
扬州奥赛康所拥有的60多个规格的药品是在什么时候转让给奥赛康的?经过了哪些程序?作价几何?
遗憾的是,在奥赛康的招股书中,并没有对上述一连串问题所涉内容进行披露。
扬州奥赛康核心产品被指遭私下无偿转让扬州制药厂沦为陈庆财的加工厂
但新快报记者所收到的举报信却陈述了当中的隐情。
举报材料称,扬州奥赛康药业公司(即扬州奥赛康)是2000年成立的国有合资公司,有60多个品种,主导产品为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奥西康)。国家为了支持扬州发展,扬州奥赛康获得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的品种,每年这个品种产值十亿元以上,利润一个多亿。
“但是2005年在扬州江苏联环药业集团国有股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知情,连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个别掌控公章的经理非法私下转让,转让既没有评估也没有审计,采用欺上瞒下,先斩后奏的方法将60多个品种,价格十几亿的资产以及南京公司的50%股权等等全部偷偷转让给私人公司——陈庆财所控制的南京奥赛康。”知情人士称。
究竟这60多个品种是怎么回事?陈庆财和扬州制药厂又是什么关系?
有熟悉奥赛康设立过程的医药业内人士表示,陈庆财的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下称“海光研究所”)研究出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后,在申报生产批件时,需要找企业挂靠,便找到了扬州制药厂。
举报材料也显示,2000年11月28日,陈庆财的下属公司南京奥赛康和扬州制药厂达成协议,组建扬州制药厂奥赛康分厂(扬州奥赛康分厂)。南京奥赛康以两款药物的产权作价1100万元,占扬州奥赛康53%的股权。扬州制药厂方面则投入了厂房、设备等。至此,海光研究所的新药进入了扬州制药厂。
“当时我们几千人的国有大药厂扬州制药厂(现国有江苏联环药业集团)人人都知道,陈庆财和我们扬州制药厂合作时只有几十万元,都是利用的我们国有药厂的厂房、设备、人才、品种、资金、营销市场、品牌、商标等起家。”举报材料还如是称。
举报材料还显示,在合资公司成立的同日,2000年11月28日,海光研究所还与扬州制药厂签约,向上述当日才成立的扬州奥赛康分厂转移了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生产批件。
虽然在举报材料中的一份“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委托奥赛康分厂生产的协议”中显示,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系海光研究所和扬州奥赛康分厂“合作生产的品种”。但上述知情人士称,“字面上的和底下的是两回事,其实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是陈庆财的,也就是海光研究所的,而生产许可证是以扬州制药厂的名义申请的,扬州制药厂就是陈庆财的加工厂。”
而根据奥赛康的招股书,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是陈庆财在担任海光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和南京奥赛康执行董事时研发的,并于2011年将该项专利产品无偿转让给奥赛康,而在转让前,就已经归奥赛康无偿独家使用。招股书还显示,这一产品是奥赛康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占其营业收入和毛利的比例均超过50%。
奥赛康业绩成长风险陡增 最新政策或致暴利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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