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户面临财务风险,锦富新材(300128.SZ)拟将211.88万美元应收账款(约合人民币1318.95万元)以股权抵债的形式清偿,但仍有329.6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052.07万元)应收账款面临坏账损失风险。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11月20日表示,该风险对全年业绩影响不大,不会很影响股权激励之行权。
锦富新材11月19日晚公告显示,因DS CO.,LTD(下称韩国DS)2011年和2012年1-9月连续亏损1.5亿元以上,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锦富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硕特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新硕特)同意应收韩国DS的243.1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513.67万元)货款中的约211.88万美元将以股权抵债的形式收回。实施上述资产置换后,锦富新材将受让韩国DS控股子公司DS Asia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下称DS亚洲)股份计307.57万股,占比约1.73%。
兴业证券(601377.SH)分析师刘亮认为,应收账款以股权抵债的形式收回,实质为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与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资产置换,为资产负债表内部结构变动,对利润表不构成负面影响,此前市场所担忧的大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得到化解。
但即使此次资产置换最终能够顺利完成,韩国DS尚欠锦富新材及新硕特货款合计31.2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94.72万元)。与此同时,锦富新材全资子公司司吴江泰美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吴江泰美)对韩国DS实际控股的苏州DS应收账款合计298.3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57.35万元),其中52.8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8.8万元)逾期。
据悉,苏州DS2012年前三季度已亏损1964.52万元,为保证应收账款安全,吴江泰美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提交了《可能损失通知书》。据光大证券(601788.SH)判断,吴江泰美298.37万美元应收账款的收回比例可能将在85-90%左右,但公司方面表示中信保对吴江泰美所投保应收账款出险后理赔的数额尚待确定。也就是说,锦富新材对韩国DS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仍为2052.07万元左右,且存在较大的坏账损失风险。
锦富新材对韩国DS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为何未全额转换成股权?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韩国DS将其持有的DS亚洲的58.84%的股权评估作价抵顶韩国DS所欠供应商的绝大多数货款,这也是经韩国DS相关债权人与有关各方协商后的结果。公司同时表示,无法依据现有信息对此次因韩国DS财务危机可能导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最终损失做出准确的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锦富新材今年6月曾出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其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40%、30%和3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解锁条件为:以2010年度为基准年,2012、2013、2014年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同)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4%、72%和107%,且三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8%。
公开资料显示,锦富新材2010年净利润为8118.4万元,若不考虑韩国DS给公司带来的应收账款最终损失,2012年1-9月锦富新材净利润已达1.08亿元,ROE为8.85%,也就是说,第四季度净利润只需达到900万元左右即可行权,而公司201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即超过2208.92万元,只要对韩国DS的坏账不超过1300万元,股权激励则可实施。
锦富新材11月20日报收16.78元,微跌0.72%。 搜索更多: 锦富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