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太原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于11月9日中午在省城桃园三巷一家便利店买了两根“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当第二根火腿肠吃到一半时发现其后部肉质为黑色颗粒状,并有腐烂的味道。杨先生看生产日期是2012年8月1日,保质期6个月,他找到便利店,该店员工说他们进货渠道没有问题,让杨先生打“双汇王中王”总部电话,总部工作人员让他联系山西总代理。
最后,“双汇火腿”山西总代理通过扫描变质火腿肠外包装条形码确认是自己提供的商品后,同意给杨先生赔偿10根“双汇王中王”火腿肠。杨先生拒绝了赔偿。他希望相关的食品监督部门能查查此事! 双汇热狗肠有杂物 消费者获10倍赔偿 市民吃到发霉香肠 双汇公司欲赔十元求私了 双汇肋排被烫出蛆虫 网求双汇回应无果 3岁孩子吃双汇火腿肠腹泻 公司称天气热致发霉 双汇火腿频现问题真相成谜 发言人称不需第三方鉴定 搜索更多: 双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