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保监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保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保监罚〔2012〕7号)》,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四川分公司、双流支公司、成都市龙泉支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罚款71万元、对双流支公司罚款24万元、对成都市龙泉支公司罚款15万元。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处罚决定书称,2010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双流支公司、成都市龙泉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四川分公司、双流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四川分公司涉及保险中介业务2,231笔,保费8,564,257.38元,手续费1,835,500.32元;双流支公司涉及保险中介业务1,458笔,保费10,079,302.83元,手续费1,692,957.08元。上述违法事实,有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公司财务凭证、其他机构情况说明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委托无资格机构从事保险销售
“四川分公司及成都市龙泉支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涉及业务213笔,保费348,911.17元,支付手续费49,548.54元。张林时任四川分公司营业总部业管部经理兼成都市龙泉支公司负责人,知晓该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提议实施,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陈如东时任四川分公司营业总部总经理,在OA系统文件及财务凭证附件上予以审批同意,系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唐修亚时任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应当知晓该违法行为,不仅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纠正,反而对违法行为作出决策,系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编制虚假报告、报表等
“四川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虚列营业费用涉及金额130,126.4元。陈如东系涉及金额75,880元的违法行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唐修亚系涉及金额21,680元的违法行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牟德胜时任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对编制2份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作出决策,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宋莉圆时任四川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系对编制2份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四川分公司存在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地址及撤销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涉及5家机构,持续时间2年以上。” 中华联合母猪保险被曝涉假 支农资金疑流失严重 盐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与客户起纠纷 搜索更多: 中华联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