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新网讯:“我批发了6件氯化钠注射液,其中两瓶竟然有异物,一个瓶子里的是只蚊子。”近日,在周口市区开门诊的袁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这些注射液应该属于不合格药品,但注射液生产厂家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却称一瓶有问题不代表都有问题。
8月24日上午,记者在袁先生的诊所看到了这两瓶注射液,两瓶注射液里都有黑色的异物,其中一个瓶子里的异物是一只很像蚊子的飞虫。
这两瓶由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液生产批号分别是12052102和12051301,生产日期分别是2012年5月21日和2012年5月13日,有效期都截至2014年4月。
袁先生告诉记者,这批注射液是他在位于市区八一大道的吉祥药店购买的。“和吉祥药店沟通后,药店只愿意换一瓶有问题的注射液。生产厂家的一位工作人员过来查看后,答应赔偿10件注射液。”
根据袁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和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的这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称已向公司领导汇报过,他的权限只能赔偿10件注射液。
随后,一位自称是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的唐(音)姓负责人回复记者,他称工作人员只看到一瓶有问题,且注射液里的肯定不是蚊子,“是异物”。他表示,他们公司可以换货也可以退货,对袁先生的其他要求不能接受。
他还说,根据有关规定,注射液只是单瓶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说整个批次都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