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翔食品北京西路店购买了袋装的冰糖葫芦,吃了几袋发现冰糖葫芦过期了,跟我老公一起找到店里要求退货,结果我老公颈脖、手背等多处部位被对方抓伤,吃了过期的食品,我现在很担心自己的健康问题。”24日,南昌市民秦小姐向本报反映称。
据秦小姐反映,23日,她参加完单位的培训,路过南翔食品北京西路店时购买了12元2毛钱的冰糖葫芦。在吃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代冰糖葫芦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15日,查看一下保质期是三个月,发现这袋食品过期了,马上又查看了其他小袋的冰糖葫芦,结果发现所有的冰糖葫芦都过期了。于是找到店方要求退货,对方称只退没吃完的。对此,秦小姐无法接受。于是找到她老公一起找店方理论,结果双方发生冲突。“对方先动手打了我老公,他的面部、颈脖、手背等部位被抓伤。”秦小姐说,吃了过期食品,她现在很担心身体健康问题。
对此,南翔食品北京西路店店主告诉记者,秦小姐当时拿冰糖葫芦来要求退货的时候,并没有出示小票,当时也不知道她购买了多少冰糖葫芦,只能按实际重量来退钱。对于销售过期冰糖葫芦,该店主解释称,他母亲前不久过世,很长时间店没开门,由于心情不好,也没检查店里食品有没有过期,总以为冰糖葫芦保质期是六个月,哪知道是三个月,所以一直在销售,目前,过期食品已经下架了。针对双方发生冲突一事,该店主表示是因为秦小姐老公先掀翻他店里的东西。目前,秦小姐已向工商部门投诉。 搜索更多: 诉南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