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的罗先生向记者投诉称,一种自称专门为幼童补钙用的“汉臣氏儿童初乳螯合钙”在包装盒上的文字和成分含量标示不清、概念模糊,让他误以为是保健药品而购买;而产品说明书上注明的是特殊膳食品,其生产许可证号(QS)写的又是属于饮料类的生产许可证号,罗先生认为该产品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为此,记者对该投诉进行了走访调查。
罗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给自己快2岁的孩子做微量元素检查时发现其严重缺钙,罗先生听信长沙贝贝熊婴幼儿用品商店的售货员的推荐,以每盒46元的价格购买“汉臣氏儿童初乳螯合钙”给孩子服用。“当初我以为是一种补钙的保健药品,认为很有疗效。”罗先生说,在连续服用半年后,竟然发现孩子不但没有缓解缺钙病情,反而有加重缺钙现象,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小孩子有像缺钙而引起的一些病症如枕秃、头发稀松、盗汗等不良反应。在咨询医生时,医生告知要给孩子换一种有药准字号的补钙产品服用,汉臣氏儿童初乳螯合钙只是一种食品。因此,罗先生怀疑自己的孩子是服用“汉臣氏儿童螯合钙”而引起缺钙加重的原因,大呼上当。
记者来到罗先生所购买的长沙贝贝熊婴幼儿用品商店查看,在调查中发现,这种名为“儿童初乳螯合钙”的产地是由汉臣氏(沈阳)儿童制品有限公司出品、沈阳朝阳龙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2月。产品说明书上标注本品为特殊膳食食品,包装盒封面上标注有“专为婴幼儿及儿童设计”、“适合长期服用,婴幼儿缺钙补充”等字样;记者还发现,该产品标明的生产许可证号(QS)为211306010357,却属于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号(注:特殊膳食品类的生产证号位第5位至第8位数为2701)。
随后,记者按照产品包装盒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向接电话的话务员咨询该产品是属于保健药品还是营养食品时,一位自称办公室的冯性女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汉臣氏儿童初乳螯合钙是属于固体饮料,而非保健药品,生产许可证(QS)也是固体饮料的生产许可证号。”于是,记者提出质疑:产品名称不但让人看不明白,还会让消费者误以为是一种补钙的保健药品;产品既然是属于固体饮料类,那么产品包装盒上为什么没有标明固体饮料字样,却又在说明书上标注是特殊膳食食品?这位工作人员答复,承认其产品包装盒上的标示和文字说明确实有很多不妥之处,有误导消费行为。但是对记者提出的罗先生的孩子服用“汉臣氏儿童初乳螯合钙”所引起的缺钙加重等不良反应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却含糊其辞,不愿做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