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8月27日曾报道过“佳创视讯与“植物人”子公司的利益谜团”,主要报道佳创视讯高价收购控制人侄子的亏损企业和公司可能存在虚增毛利率,进而虚增利润的行为,引起广泛投资者的关注。除此之外,《国际商报》还发现公司采购数据涉嫌造假等问题。
佳创视讯招股说明书“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部分披露,2010年向上市公司怡亚通采购金额共计5548.87万元,占全部采购总量的40.9%,同时也是佳创视讯的第一大供应商,相比排名第二位的12.29%采购量占比,采购集中度尤为突出。
但是这一数据却无法得到怡亚通财务报告的印证,虽然怡亚通2010年年报中没有披露前五名客户的具体名称,但是很明显的是针对前五位客户的销售金额根本就不存在佳创视讯披露的数据(见下表):
怡亚通主要客户明细
排位 金额 (万元)
第一名 23,077.17
第二名 12,766.00
第三名 7,654.71
第四名 6,448.25
第五名 4,094.72
能够看出,佳创视讯披露的采购金额介于怡亚通披露的主要客户第四位和第五位之间,但是前后均相差千万元级别,其中相比怡亚通第四位客户少899.38万元,占佳创视讯采购额的16.21%,相比第五位客户多1454.15万元,占佳创视讯采购额的26.21%。如此大的差异额显然已经无法用两家公司“统计口径差异”来解释了,因为毕竟两家公司披露的数据均是经过中介机构审计的,其中势必存在一家公司在“说谎”,那么这个谎言的编造者更有可能是谁呢?
就此问题《国际商报》采访了佳创视讯,但是公司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同时记者还采访了怡亚通证券办的证券事务代表常晓燕,就佳创视讯和怡亚通双方数据对不上的问题常晓燕认为:“怡亚通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营业收入金额”,而佳创视讯在其供应商前五大客户中披露的金额为“业务量金额”。”当记者追问二者区别以及会计报表中规定应采用哪种计算口径时,常晓燕却说她不接受记者采访。为什么不接受采访?为什么会出现两种计算口径?
就上述疑问《国际商报》采访了资深财务分析专家飞雪漫天,他认为:“常晓燕的说法不一定成立。从会计学的角度看,所谓的计算口径为营业收入确定金额和业务量确定金额,无非就是时间问题。一般在年报中披露的金额都应该是以开出发票为确定收入,二者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差距。”但是根据佳创视讯和怡亚通的公开资料显示:佳创视讯在怡亚通的采购金额共计5548.87万元,而怡亚通第四大客户金额为6,448.25万元,第五大客户金额为4,094.72万元。与第四大客户和第五大客户分别相差899.38万元和1454.15万元。飞雪漫天认为:“差距如此大,很有可能是收入确认的问题。”
作为一家早已于2007年上市的公司,怡亚通对于业绩造假、虚增利润的“欲望”显然不会像正在准备路演、询价的拟上市公司强烈,正是出于这种“动机”的揣测,不得不令人对佳创视讯披露的数据疑窦丛生,在该公司披露的采购数据背后,又会隐藏着怎样的业务经营“真相”?《国际商报》仍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