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下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 富士相机“雪花门”事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中的被告只有作为相机销售商的北京天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任公司),却不见相机生产商——富士公司的身影,被告商户也连连喊冤,认为相机质量责任理当由生产企业——富士公司来承担。而与富士相机质量频出“雪花门”、“颜色门”、“失踪门”,让人不得不质疑这家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此次庭审过程中,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相机拍摄时有明显噪点,且不具备说明书上注明的激活功能”的事实,双方均无异议,但在消费者提出因天任公司没有尽到告知责任而要求赔偿损失时,被告天任公司喊了冤。据天任公司诉讼代理人称:“我们售出的相机均是经过国家检测合格的产品,售出前我方也不知道相机有问题,而且严格按照国家的7天退换、三包政策执行,相机的质量问题应该由富士公司承担。”
对于为何因富士相机的质量问题却将销售方告上法庭,而不直接起诉富士,该案原告诉讼代理人陈东坡律师向记者表示:“由于目前消费者手中的相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未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的人身、财产侵害。消费者与销售方具有买卖合同,但与生产商并不存在直接合同。销售商与生产商则存在合同关系,销售商可以向生产商追偿。如消费者直接向富士公司发起维权,则只能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目前这种‘迂回’维权的局面,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据了解,消费者与律师一起曾多次试图与富士公司取得联系,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富士方面给出的答复却是:一切以我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王科峰律师表示:“接受委托后,曾向富士数码相机的生产商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机器有限公司和售后服务商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了两次律师函。两公司只对第一次律师函作了回复,但回复中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实质性的解决方案,且未对第二次律师函提出的关于将消费者持有的问题相机交由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一事进行答复,最终消费者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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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富士方面对赵先生的相机检测,不仅没有发现、解决问题,反而声称赵先生需要改进摄影技巧 武汉消费者魏玉会于2008年6月29日购买了一部型号为S1000fd的富士牌数码相机。第3天,镜头出现时而无法伸缩的情况,且显示屏显示“变焦错误”字样。魏先生先后两次将问题相机发往富士公司在中国的指定相机维修商——上海锐角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锐角)进行维修,但均未能根本解决问题。魏先生表示,相机维修、升级后还是存在噪点和亮点严重、微距拍摄时无法对焦或对焦不准等问题。经双方多次交涉后,相机被要求发往日本做检测。“日本富士胶片电子影像事业部、品质保证部所做的检测报告中证实了问题的存在,检测报告也明确说明不能根本解决问题。”魏玉会说。2010年12月底,魏玉会接到上海锐角发来的信函,信函中称:“您提出要回您寄来的S1000机器,我方经过多次查找,已经无法找到这台S1000的相机。我方向您深表歉意。”于是,富士相机爆发“失踪门”,魏玉会一纸诉状将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锐角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信泰光学(深圳)有限公司及该相机销售商武汉市江汉区经蚂蚁数码相机配件公司诉诸法庭。2011年3月11日开庭当天,四名被告均未到场,只有上海锐角的代理律师到庭,并提出管辖权裁决异议的上诉,被法院当庭驳回。
记者随后致电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锐角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但直至截稿期为止,上述两公司均未给出任何答复。
富士冷淡应对:消费者应改善使用技巧 在“雪花门”、“颜色门”、“失踪门”中,消费者称均未能得到富士公司给出的妥善解决方案,据“颜色门”当事人赵振山表示:“富士的答复是来回反复,一直都没有结果,富士就是采取拖延,联系的话基本上每个月都要通10多次电话,我那时光电话费就花了差不多一千多块。
相机按维修方和厂方要求寄回检修,依然没有解决问题,几次后相机却离奇失踪了 记者查看富士公司对赵振山的相机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的结论提到:“用户赵先生提出的不良画质问题,是可以通过拍摄手法的改变予以改善提高的。”而赵振山对这一回应并不认同,“检测的结果是说我摄影技术不行,要我改善拍摄技巧”。记者发现,这几次事件中涉及到的两个机型的相机——F1000fd、S205EXR事后均经过了日本方面检测,而消费者手中的问题相机,一经检测竟成为了没有任何问题的合格产品。
一些消费者认为,在富士公司出具检测报告上,富士公司采取检验标准与送到杭照所检测的标准不一样,在日本检测的标准比杭州照相机机械研究所的标准低。对此问题,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日本相机企业,尤其是跨国际性的大企业,其所执行的检测标准均为企业标准,但原则是企业标准高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赵振山告诉记者:“自从我上诉开始,富士公司就没有联系过我,倒是富士的代理律师对我说起过,因为我是第一个起诉富士公司的,富士公司很重视,即使花再多的钱也要让我败诉。”
新华网数码频道资深编辑郭小天对记者说:“我认为,富士相机频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说是恶习难改的表现。而且,富士方面表现出的是一种对消费者及其自身都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富士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承担其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损害的责任,进而一定程度地挽回此次事件对其品牌信誉造成的影响,而并非与消费者玩文字游戏、打‘太极拳’”。
富士的“三重门”事件均被消费者诉诸法庭,并且销售方都在被告名单当中,在海淀区法院当天对“雪花门”案件审理结束后,记者向消费者代表了解到,他们更希望能够得到富士公司给出的合理的解决办法。
近日,中关村富士相机论坛里又有网友曝出富士S4050出现拍摄照片左下角模糊的状况,富士相机质量缺陷还在上演新的剧本。(任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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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新买的相机,还没怎么用就坏了;数次送修,相机始终没有彻底“治愈”;更让人意外的是,相机再次被送修后,竟被告知已丢失。愤怒的魏玉会先生不甘权益受损,将相机卖家及生产厂家、维修点等。记者昨悉,此案已于2月16日在江汉区法院立案。
2008年6月,魏玉会先生购买了一部富士S1000fd数码相机。由于质量问题,魏先生于2008年8月、2008年10月、2009年4月、共三次将相机寄到富士公司指定的维修处维修。但还是存在躁点和亮点严重、快门反应速度慢、微距拍摄时无法对焦或对焦不准、自动档照片不清晰有层雾感,人像拍摄严重发黄或发红等问题。2009年7月,魏先生将相机寄到富士公司指定处检测,相机自此“一去不复返”。
一批富士“画皮版”胶片惊现市场。在ISO100的暗盒外贴了IO200的贴纸,内容胶片究竟是什么来路?这批胶片被证实由广西巨星公司分销给经销商。广西巨星是富士在中国的主要经销商之一,并进行富士胶片的分装工作。曾在2006年因涉嫌伙同富士走私胶片,挤压国产胶片而走到前台。
一位网名为“珠海维权先锋”的网友爆料,其购买的富士S1000fd相机所拍照片颜色严重失真,经多次协商无果后,2010年“珠海维权先锋”将富士及其销售商泰锋电器造上法庭。富士辩称S1000fd相机制造商为深圳信泰,拒绝承认质量问题。此案件仍在审理中。
消费者反映,总结出富士S205相机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常温下使用富士相机,开机5至10分钟之间拍出的照片有大面积白色噪点出现,开机时间越长,噪点越明显,严重影响了照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