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晖达新领地”小区 (一期项目)的业主张先生最近有点烦。几年前,他购买了该小区一套商品房,按照约定,开发商晖达地产早就应该交房,但后来交房时间一推再推。而今,终于可以住进新房了,但他又被告之房子办不了房产证。
张先生一打听,才知道晖达新领地项目至今还没有取得合法的建房手续。更让他懊恼的是,迄今为止,他连一纸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没有,只有开发商与其签订的一份临时购房协议。
与张先生遭遇相似的还有郑州银行千余户职工。2008年,在单位的组织下,郑州银行职工团购晖达新领地二期项目,职工将部分购房款交给本单位相关部门,由单位出面与开发商接洽购房事宜,但这些职工现在却面临办不了房产证甚至无法贷款的尴尬局面。更甚的是,这些职工手里连一份临时购房协议也没有,他们个人根本无法找开发商维权。五证不全楼盘竟售罄日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晖达新领地二期工程施工现场看到,这处由8栋高层楼房组成的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竣工,收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多位建筑工人对以购房者身份暗访的本报记者透露说,这些房子至今尚没有取得合法的手续。“这是开发商为郑州银行定向开发的房子,不对外卖。”
随后,本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晖达新领地售楼处。销售人员介绍说,该项目共分为三期,其中,一期工程于2008年开工,二期于2009年开工,现在一二期房子早已售罄,三期暂不销售。
“二期工程是为郑州银行定向开发的项目,不对外出售。”上述销售人员承认,虽然一期和二期楼盘基本已经建好了,但该项目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
据了解,晖达新领地项目的投资商为晖达房地产公司、开发商为晖达地产下属的新城置业公司。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有1200多套房屋,一期工程有700余套房屋。
开发商承认手续不全
按照楼盘销售人员的说法,这处没有取得合法建设手续而又颇具规模的房地产项目又是如何建成的呢?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晖达地产副总经理曹先生坦承,晖达新领地项目的所有房屋目前均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该项目至今五证不全,还缺少施工证和预售证。
曹先生介绍说,晖达新领地的一、二期工程分别于2008年、2009年初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在开工之前有购房者按房款总额预付了30%的定金,之后随着工程的进展又支付了20%的房款。目前,一期工程大多数购房者已支付了50%的房款,还有部分购房者已入住。
“项目二期是为郑州银行定向开发,不对外销售,郑州银行以团购形式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约1200户,购房户名单由银行方面提供。协议签订时间大约在2009年初,付款方式与一期项目相同,先付30%,根据工程进度再付20%。”曹先生说。
职工质疑单位团购违规楼盘
郑州银行的购房户李志员(化名)回忆说,他们第一次交30%的房款大约是在2008年7月,后来又交了20%,共交纳总房款的一半,房价当时是每平方米3400元。
“这个价格现在看来确实不算高,但当时来说这个价格也不算低。”李志员说,2008年,受调控政策及金融危机的影响,郑州房价一路下跌,楼市销量也一路下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集体团购,对开发商而言可以说是一种“拯救”。
李志员粗略算了一笔账,郑州银行参加团购的职工大约是1200户,假定每户购房的面积按照120平方米计算,每户职工交纳50%的房款就是20.4万元,1200户就是近2.5亿元。他认为,无论如何,单位都不应该组织他们购买不具备合法建设手续、涉嫌违法建设的楼盘。
据郑州银行职工透露,事实上,晖达新领地项目于2009年11月才补办到国有土地使用证,此前该项目曾因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擅自开工建设而被国土部门处罚。而郑州银行早于该项目取得土地证之前就将部分购房款项打入开发商账户。
“说实话,买这个房子很后悔。由于这个楼盘手续不全,我们买的房子的交房日期也一再拖延,本来我打算今年上半年就结婚,结果婚期因为交房拖延而一拖再拖。”近日,当得知交房日期还要后延的消息后,郑州银行一位职工抱怨说,因为楼盘手续不全,他们现在亦无法办理贷款手续,这是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如果早知道单位团购的房子是不合法的、无法办理贷款,他当初就不会选择购买。
政府曾处罚 郑州银行不做解释
郑州银行当初为何要组织职工团购违规建设的楼盘呢?
郑州银行办公室负责人黄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媒体采访需要通过郑州市委宣传部同意。”当本报记者起身准备前往宣传部时,黄先生又表示:“就算宣传部同意了我也不一定接受你采访。”随后他又改口称:“我们不准备接受媒体采访,对此事不做解释。”
郑州市郑东新区国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晖达新领地项目因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违法用地,曾被国土部门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查处过。该项目于2009年补得土地使用证。
随后本报记者来到郑州市规划局,对方表示,市规划局没有为晖达新领地项目办理过规划手续,因为该项目属于郑东新区管辖,因此,媒体需要去新区规划部门了解情况。
在郑东新区规划局,对方表示媒体采访需经过新区管委会宣传部门协调和批准。新区管委会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答应本报记者协调采访,并留下手机号码。但截至发稿时,对方仍未有回复。本报记者拨打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留下的手机号码,对方表示“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