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季度,温州市工商局对温州市流通领域的45批次床上用品进行了检验,24批次产品合格,21批次不合格(两批次复检),从整体分析来看,批次合格率仅为53.3%,质量情况不容乐观。
此次抽查的床上用品标志标识不合格有9批次,主要体现在床上用品使用说明存在漏标、错标或标注不正确、不规范的现象。如“好梦来”、 “黛富妮”、 “立天家纺”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地,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等级,安全技术类别等。标志标识项虽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安全,但也是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要求的,对引导消费、指导使用起重要的明示作用,对不合格单位也应予以警示。
抽查中还发现,部分产品色牢度、织物断裂强力、pH值、纤维含量等项目不合格。如“美凯珑” 玫瑰盛宴提花四件套,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标注值不符;“凡人居” 特供床单,pH值不合格;“黛富妮” 床单四件套(童老版)和“好梦来” 法兰绒四件套,色牢度不合格。
床上用品是直接接触皮肤产品,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色牢度和pH值等指标均为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安全的重要项目,这些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可能刺激感染人体皮肤,属有害物质超标,应予禁止生产与销售。特别是当人体处于剧烈运动时,汗液分泌旺盛,这些有害物质更容易通过汗孔侵入人体,日积月累可能会造成严重伤害,应予禁止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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