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吉安市民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申请成为一家公司的加工商,先后汇款7800元,却迟迟没有得到货品。
蒋先生称,为了成为武汉八方电子打火机配件设备有限公司的加工商,7月29日,他听从该公司邓小姐的话,汇了600元订金给对方,对方称货到付款。8月2日,对方电话告知蒋先生称货到南昌了,要蒋先生付货款,他当即汇款2600元货款给对方,但却迟迟没有接到货品。该公司邓小姐多次打电话要蒋先生付1600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费用,加之另外的3000元的保证金,蒋先生先后汇款7800元给武汉八方电子打火机配件设备有限公司,却一直没有得到货品,这让蒋先生感觉不对劲,他向对方提出不做加工商,要求退款,遭到拒绝。后来,对方称,要到20日公司才统一退款,并且要扣除500元物流费用和1000元押金,这更让蒋先生不解。
就此情况,记者联系上武汉八方电子打火机配件设备有限公司邓小姐,对方称,蒋先生的货一开始是发送过的,当记者问及为何到现在还未到时,对方称不知情。提及蒋先生不做加工商为何要扣除500元物流费用和1000元押金时,邓小姐称这是公司的规定,不予解释,匆忙挂断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