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城售房部
紫金城巨幅广告宣传条
紫金城施工现场
强行拆迁,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杞县金城置业多个项目涉嫌违规、违法
人民网 (记者胡昌运)近日,本网接群众反映,河南杞县金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置业)强拆居民住房、强占国有土地、强建商品房并非法预售。7月18日,记者来到河南杞县进行调查采访。
杞县金城置业非法开发的房地产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项目:位于杞县工业路汽车站西侧的紫金城、位于杞县金城大道东段的幸福港湾、位于杞县中山街文与化街交叉口附近的金城国际以及位于杞县老106国道与金城大道交汇处的金城.财富广场。其中紫金城和幸福港湾正在开工建设。
在紫金城售房部,记者了解到,紫金城自称开发总面积20万平方米,占地百余亩,其中包括2000平方米的整体小区绿化、1600平方米的活动中心和一个2500平方米的中心广场。预计建设19栋住宅楼,层高在16-17-18之间,面积区间在60-135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均价2300元。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售完,正在排号预售的是紫金城二期。
当记者问及工作人员如何缴纳定金购房时,售楼部人员说,先交5万定金,到选房时抵7万房款。从交定金之日起,1年及1年以上享受2℅的利息补偿、7-11个月享受1.5℅的利息补偿、3-6个月享受1℅的利息补偿,3个月以下无利息补偿。并且是月付利息。另外,售楼部人员告诉记者,定金从5万起,购房者可交纳5万以上定金,上不封顶,所交定金均享受以上利息补偿。
针对此种情况,本网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康俊芳律师。康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176条和第19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的情形包括: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等。金城置业对购房者交纳定金给予利息补偿的行为,可能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
在紫金城工地现场,施工人员正在紧张施工,同时可以看到拆迁队伍正在分批拆毁周围房屋,整个施工现场规模庞大,进行的如火如荼。记者从施工人员口中得知1、5、6、7、9号楼正在施工建设,属于紫金城一期工程。正在排号预售的是紫金城二期工程,也就是11、12、15、18号楼,事实上紫金城二期工程还不存在。
金城置业对外非法预售这种根本不存在的楼盘,是否涉嫌合同诈骗?
康律师对此解释说,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幸福港湾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幸福港湾共占地200余亩,面积48万平方米,小区由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楼组成,共40余栋。目前有三栋楼开始动工,其中一处已打好地基。预计2个月以后开始排号选房,均价在2000元左右。与紫金城购房模式相同,交五万抵7万,另外根据交纳定金的时间长短,享受不等的利息补偿。
在幸福港湾工地,记者看到大片已经拆除的房屋残骸和已打好地基。现场施工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部分房屋已拆除,三栋楼盘开始动工,还有一部分房屋没有拆除。
那么,金城置业如此庞大的拆迁、占地、建设工程,有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
杞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主抓监察执法的魏副局长说,紫金城与幸福港湾小区的土地,未经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合法程序,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认金城置业的紫金城和幸福港湾小区属于违法建筑并且存在非法拆迁。记者追问,对于这两个违法建筑住建局有没有依法进行查处?魏副局长随即叫来了住建局执法队贾副队长。
贾副队长告诉记者,对于金城置业的紫金城,住建局于今年年初开始数次下达停工通知书、行政处罚书。当时对金城置业紫金城的1号楼处罚款十万元,金城置业暂交五万元。
据了解,杞县住建局于近日对全县所有建筑项目进行了一次“摸底”检查,主要清查建筑项目是否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责令违法违规的建筑项目立即停工,接受处理并派专人跟踪落实处理。
当记者告诉贾副队长,紫金城有5栋楼盘正在开工建设,其中部分楼盘接近完工、即将封顶时,贾副队长竟称不知情。难道住建局的“摸底”大清查对金城置业紫金城这样大规模的违法建筑视而不见?
对于紫金城截至目前为何未停工,并开始非法预售的情况,贾副队长的解释是:金城置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规模大、工人众多,住建局曾对金城置业的紫金城进行过一次合围,试图制止非法施工。因住建局人员有限,施工人员非但置之不理甚至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强行施工。
记者追问贾副队长,对于金城置业违法建筑强行施工的情况,住建局有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有效措施?
贾副队长说,局里各相关领导尚末统一处理意见,不排除走司法程序的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金城置业违法建筑停工、接受处罚甚至于安全拆除。
杞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称国土局)监察队第二大队郝队长告诉记者,金城置业的幸福港湾小区规划的土地包括杞县东关村部分集体土地、宅基地、国有土地以及耕地。由于土地性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改变,未经过建设用地规划的审批,该项目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郝队长说,对于幸福港湾违法建筑,国土局已下达停工通知书,并立案查处。另外,郝队长反复强调,国土局辖区大,人员少,执法人员曾多次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大困难。
杞县拆迁办周主任说,金城置业的紫金城小区在以前的拆迁过程中存在强拆行为。
记者采访得知,杞县金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紫金城和幸福港湾小区,在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五证全无的情况下,强拆居民房屋、强占土地、强行建设,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那么,金城置业有限公司非法预售不存在的“紫金城二期”是否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究竟是开发商胆大包天、以身试法,还是政府的不作为纵容了开发商无视法律法规?
据该知情人透露,紫金城和幸福港湾工地截止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停工。
对此,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紫金城施工现场
幸福港湾售楼部
幸福港湾拆迁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