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潮宇 7月24日晚间,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线传媒,300251.SZ)发布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确定为52.5元/股,对应市盈率为61.05倍。这是自中国广播电视行业制播分离以来首家登陆创业板的电视媒体类企业。
据光线传媒的招股说明书内容显示,公司本次共发行2740万股,将于7月26日网下发行540万股,网上发行2200万股,按保荐机构给出的54.83-60.92元/股发行区间中间值计算,光线传媒拟上市募集总额约为3.8亿元的资金。
招股说明书内容显示,光线传媒主营业务是电视节目和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和发行业务。投向电电视联供网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联供网电视剧购买、数字演播中心扩建项目和节目采编数字化改造项目4个项目。
招股说明书还显示,光线传媒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光线控股),王长田通过光线控股(持股95%),持有光线传媒5923.57万股股份,约占发行前光线传媒总股本的75%,其身家将在30亿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拟上市之前,光线传媒已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现金股利分配,光线传媒似乎“不差钱”。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3月10日光线传媒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利润1.7亿元由2009年3月1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而2010年2月6日光线传媒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全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现登记在册之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现金红利4110万元。两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1亿元,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55.2%。
因此,有投资者对光线传媒的上市动机表示怀疑,认为既然光线传媒现金如此充裕,没有必要上市募集资金。光线传媒至今并没有对投资者该疑问做出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