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7月25日讯(记者 刘小伟)7月20日下午,有消费者在国安步步高超市买“潘婷时光损伤蜜”,货柜上标价是29元,结账后却发现小票上写的是41.9元。消费者怀疑商场有价格欺诈行为。
消费者:不满意商场服务态度
消费者易小姐说,事发当时,其实自己没注意收银价高于标签价,只是在出门时报警清理商品时才发现,货柜标价29元的商品被收成了41.9元。易小姐当即向超市服务台讨要说法,结果超市方一直没有负责人出面协商,未给出满意的答复。
超市方解释说,货柜标签价格是4月份的促销价,现在已经调回41.9元了。超市每天有几万个单品需更换价签,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忘了更换正常价签。当班售货员已与易小姐协商,当班经理同意按10倍差价给予赔偿并退还该产品。
易小姐表示,她不满意超市的服务态度,不接受该赔偿方案,同时已于7月21日向市物价局投诉。
超市方:愿意承担10倍差价赔偿
记者22日下午赶到该超市时,潘婷时光损伤蜜货柜上的价签已经改为了41.9元。随后记者与该商场当日值班经理李某取得了联系。
该负责人表示的确有这么回事,承认超市方存在过错。同时,当面向易小姐道歉,并愿意按10倍差价给予赔偿。
市物价局: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处理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市物价局。对此,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该投诉已受理立案了,一经核实将按规定给予处理。当问及是否有10倍赔偿时,物价局表示赔偿标准看商家承诺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标错价格的商家构成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在购物后应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发现类似问题时,可以保留相关票据,并向当地物价部门投诉。
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物价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违法单位处5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