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国家对于房地产政策的调控力度一直在不断的加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各种政策更是不断的补充完善,希望以此来创造一个健康、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然而,仍有一些房地产商为了一己之私,手续不全就违法销售,毫不顾及消费者的利益。由河北盛泰集团开发的沧州“万泰丽景”项目就存在这种情况。
“万泰丽景”项目无证销售
“万泰丽景”项目位于沧州市经二大街与新生路交叉口,记者在售楼处了解到,“万泰丽景”是由河北盛泰集团开发的项目,项目用地属于五七村,共开发30多栋楼,分为东区和西区。西区有六栋楼属于回迁房,已封顶。西区另有两栋楼正在挖槽,东区的4号楼和16号楼正在打桩。均价为4500元/平米。
记者:“现在可以定房吗?”
售楼员:“可以,先交两万定金,五天补齐首付。”
记者:“可以贷款吗?什么时候能批下来?”
售楼员:“可以,首付50%。而且现在还有优惠,全款九七折,贷款九九折,不过贷款要等到年底才能办。”
记者:“什么时候交房啊?”
售楼员:“两年工期,现在还不能确定具体交房日期。”
记者:“是签正式购房合同吗?”
售楼员:“现在签不了正式购房合同,你交了首付,我们公司先给你开个收据,换签正式购房合同的时候,我打电话通知你。我们之前的房子都是这样卖的,你就放心吧。”
记者:“你们五证全吗?”
售楼员:“不全,还差一个预售证。”
记者在与售楼员的交流中了解到,在此之前,“万泰丽景”项目的房子都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的,而且一直在对外销售着。
“五证”不全对外销售 有违国家法规
业内人士称,一个合法的商品房销售单位在进行销售时应持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期销售许可证》。有了上述“五证”房子才可以合法地销售,购房者才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唯一批准文件。
如一个楼盘“五证”不全,那么就意味着将办不到房屋产权所有证,无法上市进行交易,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得到保障,不能得到房屋质检部门的验收等,万一出现意外,消费者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而“万泰丽景”项目的开发商河北盛泰集团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进行售楼,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向售楼员提出:“万一预售证办不下来怎么办?”
售楼员不屑地对记者说:“在沧州市,没有那个项目是证件齐全的,全都是证件不全就开始销售了,已经盖起来了就不怕房管局不给办理预售许可证。”
如果真如这位售楼员所说,沧州市所有的在售楼盘都是证件不全的话,这种开发商集体违法的行为实在是与政府部门的监管有着直接的关系。
开发商无视法纪政府监管力度何在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三条分别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而“万泰丽景”项目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开发商明目张胆地公开“运作”,有关部门真的不知情吗?在一个法制日益健全的国家里,谁在背后撑腰壮胆?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上指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这种开发商违规“运作“的现象,如果相关部门不知情,那就是其监督不力,如果知情却不查,那就是玩忽职守了。希望相关部门彻查此事,依法严惩,维护购房者的合法利益,给全体购房者一个合理的交代。对此本网站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