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纠纷应在产品上市前解决,否则会对企业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你上微博,一定已经听说了这件事。6月14日,在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微博上,有网友提供消息称,美特斯邦威的T恤衫上印有舒克的图案。
事实确实如此。在美邦的零售店里,三款《舒克与贝塔》的主题T恤衫赫然醒目。
郑渊洁随后在微博上回应,“没有授权!是侵权!会维权!”连用三个惊叹号,足以想象童话大王在知道这个消息后的惊讶程度以及其维权的决心。
舒克T恤衫背后
美特斯邦威为什么会使用舒克的形象?这要从两年前说起。
2009年6月,《变形金刚Ⅱ:卷土重来》中美同步上映,上映前,巨大的宣传造势让整个6月成为年轻群体的盛大节日。定位于年轻群体的美邦发现,动漫文化已经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有创意、设计感和趣味性强的动漫形象特别受到年轻人追捧。于是,美邦与该电影的版权持有方——美国派拉蒙公司合作,印有变形金刚图案的美邦T恤衫在一线城市试销,结果市场反响不错。
试销过程中,美邦意识到,美特斯邦威品牌包含的产品太多,问题就是“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精。”因此,美邦决心发展品类品牌,拥有上百年历史的T恤衫顺利“中标”。
2010年,美邦推出了T恤衫品牌MTEE。TEE,意思同“T恤、T-Shirt”。MTEE,是MyTEE,或Meters/bonweTEE的简写。美邦希望MTEE不只是件衣服,还是一张“画纸”,人们可以通过它表达各种情感诉求,成为一个载体。
接着,美邦与美国梦工厂合作,一举签下了旗下最受欢迎的近20个卡通形象,推出动漫潮流TEE。市场的反应是强烈的。据美邦统计,2010年,MTEE的销售量接近了400万件。
尝到甜头的美邦决定“乘胜追击”。今年,美邦与日本东映动画合作,推出了40多款圣斗士星矢系列主题的T恤衫。同时,美邦与世界各地的著名插画师、艺术家、原创设计师合作,越来越多的承载着个性和潮流的T恤衫摆上了美邦的货架。美邦MTEE今年的销售目标在600万件到800万件之间,增长50%以上。
而在这之前,美邦早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众多经典动画形象作为MTEE的设计源泉,如《黑猫警长》、《大闹天宫》、《哪吒闹海》等,《舒克与贝塔》自然也在其中。舒克的形象,就是这样印到美邦的T恤衫上的。
于是,当《舒克与贝塔》主题T恤衫上市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美邦是否侵权
郑渊洁的反应也许在美邦的意料之中。据郑渊洁表示,数月前,美邦工作人员致电皮皮鲁公司(郑渊洁独家授权的公司),联系让郑渊洁配合宣传舒克贝塔文化衫。皮皮鲁公司说未授权。美邦说有美影厂授权。
因此,当郑渊洁在微博上表示“没有授权!是侵权!会维权!”后,美邦亦在微博上隔空回应道,“舒克这一卡通形象授权是从上海美术电影厂获得的,完全合法。”
不久,郑渊洁在一篇名为《舒克被拐卖了?》的博文中表示,1987年和美影厂签署授权其根据其作品拍摄《舒克和贝塔》动画片的协议。“合同第五条规定,美影厂绘制的舒克和贝塔美术形象由我和该厂共同享有版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美影厂无权单方面授权第三方使用舒克形象。”
而此时,美邦则一口咬定,自己是合法的,没有侵权。“美影厂与美邦签协议时确认美影厂拥有舒克和贝塔的完整版权,除了舒克和贝塔,美影厂还把孙悟空、黑猫警长等形象也授权给了美邦,双方达成的是一揽子协议。”
美邦市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们使用的所有卡通图案肯定都是经过授权的,美邦在国际以及国内取得了很多卡通图案授权,不会说单单就这一个卡通图案来侵权。”
一个是著名的童话大王,一个是著名的休闲装企业,两者以各自的微博为阵,隔空打起了口水仗。事件伊始,便被众网友“围观”,此事迅速传播,一时间成为热点。
双方都把球踢到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当人们翘首以盼美影厂来揭开谜底时,这个“中间人”却保持了沉默。有记者试图与之联系,均由于“总机人员去体检了,保卫部门不清楚”而未能联系上该厂负责人。
事件双方各执一词,而关键中间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独自失语,让此事件成为现实版的罗生门。
两天之后,沉默的中间人终于开口。6月16日,美影厂在其微博上发表声明:1、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享有动画系列片《舒克和贝塔》的完整知识产权,小说原作者享有原著署名权。(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2、美特斯邦威MTEE系列使用动画系列片《舒克和贝塔》中的动画形象系经过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合法授权。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针对美影厂的声明,郑渊洁随后在微博中透露了当年合同的部分内容:“第四条约定根据动画片出版的画册须由双方共同授权共享收益。第五条约定动画片舒克贝塔美术形象用作电影之外用途时须由双方共同授权共享收益。”
与此同时,郑渊洁对美邦的态度也有所缓和,“我认为美影厂是主要侵权者。美邦也是受害者。”
对此回应,美影厂似乎厌倦了隔空打嘴仗,向媒体发布了一份正式《声明》,《声明》中称,“《舒克和贝塔》美术片的角色形象是根据郑渊洁先生的小说《舒克贝塔历险记》创作,美影厂有权依法独立许可第三人使用。”此外,“美影厂没有与郑渊洁做过‘第四条、第五条’等相关约定,如郑渊洁先生持有该合同,希望能向公众出示真实有效的合同。”
美影厂发布《声明》后,郑渊洁微博一直没有予以回应,截止记者发稿前,各媒体也没有收到郑渊洁的任何正式回应。童话大王的微博仍然在更新,但好像从未发生过“打嘴仗”一事一样。
事情至此,似乎已经不了了之。但有业内人士认为,企业搞创新,应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类似纠纷应在产品上市前解决,否则会对企业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