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时节,空调成为很多家庭中不可缺少的解暑工具。夏季空调使用频繁的同时,消费者对于空调方面问题的投诉量也持续走高。2011年7月21日,维权网接到福建福州消费者刘先生发来的维权请求,称其于2011年7月6日在国美电器购买了一台美的空调,在安装使用后第十日起,便无法制冷。随后与国美电器及美的空调客服中心多次联系,要求换机,国美电器以美的方面未开具检测报告拒绝换机。炎热的夏天,空调成了摆设,刘先生很无奈。
美的空调新机使用十天后制冷故障
据刘先生介绍,其于2011年7月6日,在当地国美电器购买了一台美的空调,2011年7月17日,空调突然出现无法制冷的状况,并提示“e1错误”,刘先生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后故障依旧。
随后,刘先生与美的空调客服中心多次联系,反映该情况,19日,美的厂商的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检查后称电脑板故障, 需要更换电脑板,但是暂时无货,需到货后才能更换。
刘先生考虑到夏季气温高,急需空调,并且购机不到15日出现故障,遂要求更换新机。
国美电器:需美的开具检测报告后才可换机
刘先生与国美电器协商换机事宜,国美电器方面同意退机,但需美的空调的售后方面出具一份故障鉴定的检测报告。随后,刘先生又多次与美的空调客服中心联系,希望尽快出具该机的检测报告,以尽快完成换机相关事宜。
“美的空调售后的态度就是拖延,每次拨打都说正在处理。”对于美的空调售后的处理态度,刘先生表示很不满意。
此外,刘先生认为,国美电器作为销售者,美的作为生产者,在产品出现问题时,应由他们去沟通,而不应因一个检测报告成为消费者换机的障碍。
随后,编辑与美的客服中心取得联系,反映该情况,1339号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联系当地的美的售后人员上门为其开具检测报告,并对刘先生表示歉意。
截至发稿前,仍未有售后人员与刘先生联系,刘先生一家仍处于在炎热的夏天无法使用空调的尴尬境地中,维权网将继续关注。
检测报告不应成为维权障碍
刘先生遭遇的情况并非个案,2010年11月9日,维权网就接到广州消费者白先生的维权请求,称其在苏宁易购网上购买了一台型号为QLO5Z-307的美的吸尘器,在刚打开包装试机时就发现该吸尘器的充电器无法使用,欲退货时却遭苏宁拒绝。
据白先生介绍,由于该吸尘器在三包退货期限内就发现此故障,白先生联系了苏宁客服,要求退货。然而,苏宁客服却告诉白先生,需要出具美的的相关检测报告,才能做退货处理。
对此,美的客服表示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出具检测报告。至于退货是消费者与商家协调的问题,如商家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美的了解出故障机器的具体情况。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美的客服从拒不出具检测报告,到可以出具检测报告却迟迟未出具,是美的对于空调和吸尘器的非统一待遇,美的的拖延政策,还是客服工作人员的说法不一呢?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无论如何,检测报告都不应成为消费者的维权障碍,企业应切实遵守国家三包法规对于退换货的相关规定,不应以任何形式设置消费者退还机的人为障碍。
维权网法律提示:经营者无权擅自增加三包程序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行业标准,具备该产品的使用性能,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退、换货方面,《三包规定》明确指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维修,3日内可退货。并未限定需要其他的相关收续,销售者任意设定消费者维权障碍的行为是违反《三包规定》精神的。
对于拒不执行《三包规定》的销售者,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更好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同时规定销售者在依照《三包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