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导报》记者 罗日丁 实习记者 黄瑾瑜
7月15日,福建永安消费者罗先生向《购物导报》记者反映,其购买的TCL电视机还在保修期内屏幕故障,无法播放。TCL售后维修部门工作人员承诺为其换屏,推拖一个多月后又以电视机屏幕破裂为由不予更换。
罗先生称他于2009年11月在福建永安国美购买了一台52寸的TCL电视机,屏幕质保期为三年。今年6月左右,罗先生发现电视机出现故障,屏幕无法播放,遂致电TCL售后服务部,要求派维修人员上门检查。维修人员检查后告诉罗先生,电视机的屏幕坏了,更换屏幕需要8000元钱。罗先生觉得花8000元钱更换屏幕还不如购买新电视机,而电视机明明还在保修期内,TCL保修条款也明文规定"从2007年4月20日以后购买的液晶、等离子产品,显示屏质保三年",TCL售后有义务为电视机保修。
罗先生多次打电话到TCL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才承诺给罗先生更换电视机屏幕。可是一个多月后,TCL售后服务部却再没消息。罗先生只得再次致电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称屏幕已在路上,到货马上为罗先生更换。
又过了几天,罗先生仍未得到维修部的回复。打电话后,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才告诉他屏幕到了,要罗先生第二天自己带电视机前去更换。罗先生按工作人员所说的把电视机搬到维修部后,维修部门的工作人员将罗先生的电视机放在走廊上的两个小凳子上,因为安放不当电视机不小心摔到地上。维修部人员查看后称电视机屏幕已破裂,不予更换。而罗先生表示,就算电视机损坏了,也是由于维修站工作人员的安放不妥造成的,后果应该由他们负责。但维修部门人员坚称电视机已破裂,不符合更换条件,不给罗先生更换。之后,罗先生多次与售后部门协商处理方式,但是永安TCL售后服务部对罗先生不理不睬,不接罗先生的电话,不处理电视机的问题。
无奈,罗先生只得向《购物导报》记者反映情况。经记者介入协调,TCL福建总部最终同意为罗先生更换电视机显示屏,并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罗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