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19时,位于七里河黄河大桥桥南南滨河路的“月星家居”门前已是人山人海。队伍从商场里一直延伸到了自行车道上。据一位已排了半小时队的市民透露,他和家人是看了7月15日报纸上刊登的一则诱人的广告来的。该市民从口袋里掏出一份报纸,上面一个整版醒目地写着:“明天只去月星家居【买家具 购建材 抽大奖】7月16日—17日18点-20点 限时抢购 惊喜抽奖 仅限4小时 省钱到家 极限底价 诱惑全程”。广告中一则“巨宁地板12周年庆 仅12元/平方米”的板块广告瞬间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但当消费者满怀希望去买地板时,却被告知优惠是限量享受的,而且还有限定条件。
记 者 金振华 王晶璟 徐晓君
到底有没有12元/平方米的地板,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刚上2楼,“巨宁地板”的店面赫然出现在眼前。屋顶悬挂的大红色标语,满地堆放的大红色礼盒,门口树立的大红色灯箱,把这间约150平方米的小店装扮得喜气洋洋。走近“巨宁”门口的广告灯箱一看,上面用黄色字体耀眼地标注着“巨宁地板12周年庆,抢12元/平方米地板。不争第一,只求最好!”。
“优惠”只能限量享受
此时,“巨宁”店内正有两位顾客在挑选地板,他们仔细看过98元/平方米、112元/平方米、118元/平方米、138元/平方米的地板后,询问导购:“哪个是报纸上登的12元/平米的地板?”
一位40多岁身着橙色衣服的导购愣了一下说:“我们这是限量的!”
顾客问:“怎么限量?”
导购说:“(购买任意一种地板)30平米以上,在活动价的基础之上,可以享受12元1平米,50平米以上可以享受2平米,80平米可以享受3平米。”
两位顾客听得有点纳闷。导购接着解释:“打个比方,如果你选择这款98元/平方米的地板,一共要31平方,那么30平米按98块钱算,另外1平米只要12元钱。”
顾客问:“那我要买100平米,后面多出的平米都是12元吗?”
导购说:“不是!最高是80平米封顶,100平米可以享受12元钱的地板3平米。比如你卖了160平米的地板,你还是享受3平方12元钱的优惠,不可能给你6平米。”
顾客有点蒙,随后从包里掏出一张报纸展开说:“你们广告上说12元/平方米。”
导购:“对啊!买够80平米就可以享受12元钱3平米啊!”
顾客:“那你们这没有12元1平米的这种地板啊?”
导购撇了撇嘴:“那没有。”
顾客:“我看到广告你们做活动,还以为1平米地板卖12元钱呢。”
导购:“那没有,我们12元钱的地板是限量的。再说了,地板哪有12元钱的?就算有你也不敢买呀!”
两位顾客显然有种被忽悠来的感觉,带着一脸失望准备离开,拿着报纸的顾客突然又转过身问:“那你们广告上也没写必须要买够多少才有12块的地板啊?也没写限量啊?”
导购看了眼顾客手中的报纸,提高声调指着广告说:“报纸上只有这点版子,打那么多字的话打不下。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活动都写到这上面。”
顾客感觉上当受骗
记者随后现场采访了几位没买成地板的顾客,其中一位家住雁滩的顾客说:“我是准备给自己的新房选木地板,正好昨天从报纸上看到广告今天这里搞活动,有12块钱的地板,其实想想也不可能,但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看看,果真又被骗了!早知道是这样就不白跑这一趟了。”
另一位顾客说:“报纸版面再小也不可能写不下最重要的东西!他们把12元1平米写得那么大,限量的事根本没提,这不是忽悠人吗?”
工商:商家涉嫌误导消费
对于消费者的疑惑,工商人员说:广告法严格要求,广告说明应真实、准确、清楚、明白,广告说明应当与商品或服务的相一致,虚假广告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看两者是否一致,如果经验证广告说明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符,就可以将该广告认定为虚假广告,商家在发布广告时,应就商品真实的促销内容或注意事项给予说明,仅仅标有12元每平米的广告,而没有说明附带条件,会被消费者误认为商家正在出售每平米12元的木地板,该行为嫌涉误导消费。
广告说明与商品实际不符合的情形有:1、广告说明中的商品实际不能出售。
广告说明与商品实际不符合的情形有:2、广告说明中的商品仅仅限于少数几件,即限量供应而未言明。
广告说明与商品实际不符合的情形有:3、有一定的销售期限而未言明等,商家行为已明显违反第一条的规定,可视为涉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