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季度监测结果显示,金樱首乌汁等九种药品在广告宣传内容中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金樱首乌汁
生产企业为辽宁良心(集团)德峰药业有限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金樱首乌汁”,批号为“国药准字Z21021744”,在广告中宣称“头发健康人健康”,常饮该药品 “女性可驻颜调经,男性益肝强肾,老人延年益寿”。
生产企业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神猴十味黑冰片丸”,在广告中宣称该药品“化石如泥”, “从根本上断绝结石源头”,“3~4个疗程彻底治愈”。
十味黑冰片丸
生产企业为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克淋通”,在广告中宣称该药为“珍贵稀有苗药”,服用后能“排除黑黄色毒素尿”,“告别憋不住尿和尿不出的痛苦”,“不再担心疾病反复”。
克淋通胶囊
枫苓合剂
生产企业为上海百棵药业有限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枫苓合剂”,批号为“国药准字Z20053611”,在广告中宣称该药是“我国首个可以治疗恶性肿瘤的纯中药”,“解决肿瘤治疗四大难题”,“斩断源头,清理瘤毒和积水”,“及时修复化疗后受损的免疫系统”。
尪痹复康颗粒
生产企业为辽宁好护士集团本溪制药有限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尪痹复康颗粒”,批号为“国药准字Z20044064”,在广告中宣称该药“实现了口服药对股骨头坏死、强脊炎、髋关节受损、手腕关节变形的修复”,服用后“风湿因子数月转阴”,“关节畸形恢复正常”。
固本强身胶囊
生产企业为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固本强身胶囊”,批号为“国药准字Z22026056”,在广告中宣称该药可以“逆转肝肾、心肺脏器疾病和肿瘤”,能使“转氨酶降低,脂肪肝消失”,“肾性功能全部恢复”,“吞噬肿瘤细胞,抑制转移复发”。
夜尿宁丸
生产企业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广告标示名称为“夜尿宁”,批号为“国药准字Z12020716”,在广告中宣称该药能“调养肾脏,修复泌尿系统”,“激活尿感神经”,“疗效确切安全”。
灵芝片
生产企业为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灵芝片”,批号为“国药准字Z22023199”,广告中宣称服用该药可“提高身体抵抗力,延年益寿”,“摆脱失眠困扰”,“健康长寿活百年”。
生产企业为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广告标示名称为“宁嗽化痰丸”,广告中宣称该药具有“强力激活痰解酶”、“强效促进肺泡再生”、“强效抗感染”的作用,使“损伤、水肿、糜烂、萎缩增生化改变的气管壁内膜呵肺泡细胞膜基本恢复到正常形态”,“病人得到了完全康复”。
宁嗽化痰丸
北京市药监局称,以上药品的广告用语中均含有“扩大适应症,不科学地表示功效,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且在北京市媒体上多次发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金樱首乌汁等九种药品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企业应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各分局应加强检查,上述停售药品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