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本网7日以《市民购买空调开箱“中彩” 要退货屡遭苏宁搪塞》为题,报道了令陈先生很气愤的一件事,3日买了台开箱已损坏的格兰仕空调,要求退货退款,却屡遭苏宁搪塞,没能给出满意答复。
苏宁门店退款改换货
消费者维权受阻
陈先生告诉记者,7日下午5时,苏宁福州客服打电话让他第二天到门店协商。8日上午9时左右,陈先生按照约定来到苏宁中亭街店,该店一位没有透露身份的女士出面接待陈先生。陈先生说明了事情原委,并提出退货退款的要求。该女士希望陈先生不要为难门店,如果选择换货,他们可以推荐几个品牌,如果陈先生接受惠而浦品牌的空调,他们可以第二天就送货上门并且安装完毕,只是价格是1899元,需要补差价,陈先生拒绝了;若退货可以马上办理,可一定要等7天以上才能将退款打回陈先生的卡上,陈先生问是否有法律规定消费者必须等这么多天才能拿到款,她回答说没有,可苏宁和银联都是这么规定的,陈先生表示苏宁和银联的规定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消费者没有义务对他们的规定承担时间与利息的损失。随后她又说,如果他们退现金给陈先生,陈先生是否能够保证苏宁不承担套现的责任,陈先生表示可以立据保证。该女士不言语,随即拿起手机拨电话。
之后,她又问陈先生是否有满意的其它品牌,陈先生说了一个品牌。该女士随即说她要开会,请楼上的销售部负责人下来,陪陈先生去销售台挑选,并表示可以在价格上优惠且保证第二天把货送到安装好。陈先生即随之后来的一位男子上四楼,该男子介绍说刚才那位女士即是他们门店的店长。在四楼销售处,该男子介绍说该品牌1P的空调价格是1799元,是一款特价机。但经过查询后,该男子告诉陈先生说这款机子不能优惠且没有积分,陈先生认为这侵犯了会员权益,当场拒绝了换机做法。
随后陈先生再次打通苏宁客服的电话,反映了事情的经过,提出了尽快办理退货退款的要求,客服回复说2个小时内将会给予答复。
11时21分,陈先生接到了苏宁福州客服电话,对方表示抱歉,询问陈先生是否不满意换货的处理方式。陈肯定地答复说不满意,坚持要求退货退款,对方表示再去征求部门领导意见,随后答复。但截至发稿,陈先生仍未得到苏宁方面的任何回复。
律师观点:
合同解除 商场就应向消费者退款
“商场与消费者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既然双方达成退货共识,就意味着合同已经解除,退款是商场应尽的义务。”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赖纲超律师对记者说,在信用卡付款购物模式中,消费者、商场与银行间形成了多种债务关系,但消费者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这些债务关系的核心。
赖律师认为,尽管从表面上看是银行垫付货款,但最终消费者才是支付主体,银行只是个中间人。而这笔费用无论由谁支付,最终都由商场收取。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随着合同的解除而中止。如果商场拒绝退款,便涉嫌无偿占有消费者的财产。
(福州新闻网记者 希诚 实习生 徐丽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