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乐热水器屡现故障,消费者:万家乐变“万家愁”。
4月11日讯 “我现在对‘万家乐’的品牌已经非常不信赖了,新买的热水器半年内多次出现故障,导致家人对洗澡已经不感兴趣,消费者张小姐气愤的告诉记者。”
万家乐热水器变“万家愁”
湖南消费者张小姐反映称:
“2010年5月3日,张小姐他们在长沙的通程电器花2160元购买了一台万家乐JSQ18-10U1型电热水器。厂家、销售商均承诺,该产品品质保障。
由于张小姐家在装修,直到8月份才安装好热水器,10月份才搬入新家居住,谁知道,第一次使用热水器,就发现启动不了,立即拨打维修电话,维修人员来就说要换一个主板。
张小姐表示自己和妈妈虽然觉得为什么新买的热水器没用过就坏有点不正常,但因为急需用热水器,也同意更换。可没用多久,主机又开始漏水。张小姐家人又再次拨打了维修人员电话,维修人员前来维修过几次也一直没有维修好。
这样持续半年之久,2011年4月张小姐一家最近一次洗澡,居然洗到一半,机子干脆罢工了。张小姐一家表示非常伤心,他们拨打公司的投诉电话,维修人员来人又说某个部件坏了,要换盒子,这哪里是万家乐明明是让万家愁,张小姐讲到这里很是生气。”
厂家一推再推 最后表示不予退货张小姐一家想到这半年来的折腾,当即表示不同意,要求退货。谁知道维修人员都不维修就摔门走人。张小姐立即拨打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公司表示总公司部处理长沙的退货,要求拨打长沙分公司的电话。
可万万没想到,长沙分公司态度极其恶劣,表示只能换货,并声消费者的投诉称无所谓,他们公司的热水器质量就是这样,就挂断了消费者的电话。张小姐一家现在不但没有热水器使用,而且完全被厂家拒绝于门外。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称他们要先核实情况再作回复4月8日下午,质量新闻网记者致电致函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该公司投诉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核实情况再进行回复。记者询问该型号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复。
消协称销售商可收折旧费后退款 消费者应保留证据已便维权记者就此事咨询消协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消协工作人员说,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0.05%的折旧率,销售商可以收取折旧费后再为张先生办理退款手续。
此外,消协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热水器等类产品时要注意保留消费收据和维修票据,在发生纠纷时以便维权。
总而言之,“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售后服务态度是企业生存的保证。”一个明智的企业、一个真如其所宣称的上市企业更应该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态度放在第一位。
本新闻网建议厂商应对此事做一个彻查,对用户所提到的热水器用户做一个调查,真如用户所反映的质量问题,就应该把不合格产品召回补救。而不是这样“一推再推”,让消费者投诉无门?更让消费者使用“万家乐”变成“万家愁”,这样企业信誉究竟何在?
对于此事的进展,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