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既是股份公司在上市募集资金之时就对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庄严承诺,又是上市公司的立身之本,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很多上市公司却往往背离了这一立身之本。
□经济视点报首席记者 任立斌
如果不是公司被责令整改的信息公布,还真不知河南中孚实业(10.32,-0.09,-0.8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存在这么多问题。
7月2日,中孚实业发布公告,对日前发布的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对其下达《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事项做出详细披露。
而通过其披露的信息获悉,中孚实业被责令整改的问题涉及到了公司治理、三会运作、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诸多层面。
问题重重
作为电解铝市场明星企业的中孚实业公众形象向来较好,其被监管部门检查出一些列问题并得以披露,着实让外界吃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对中孚实业的全面检查是在2010年11月1日至12日进行的,此后河南证监局于今年6月7日针对现场检查中孚实业所发现的问题给中孚实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河南证监局对中孚实业责令整改的事项几乎同时涵盖了上市公司几个重要的核心环节,甚至有分析人士称,“此次中孚实业同时被查出这么多问题,难以想象,值得反思。”以公司治理为例,河南证监局在责令整改通知书称中孚实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该公司部分内部审计人员由实际控制人选派的外部人员组成,未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是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事项未留痕。”
而在公司现金管理方面,中孚实业则被曝出公司库存现金余额较大,资金的安全性存在隐患。如“2008年底公司本部库存现金余额128万元,合并报表层次库存现金252万元,2009年底库存现金172万元,合并报表层次库存现金650万元。”
与此同时,中孚实业在三会运作方面却存在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据整改通知书内容称,该公司存在部分股东大会会议结果未计入会议记录,部分会议监票人员全部由监事会人员担任等情况,而部分董事会会议未记录参会人员名单、出席情况、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及时准确地信息披露,作为广大投资者了解上市企业信息的重要途径,而中孚实业则被查出其在2009年公司以5600万元的存货及控股子公司中孚炭素以5000万元的应收公司账款为公司1.06亿元借款提供了质押,未在年报中充分进行披露;以及子公司林丰铝电向公司借款1.15亿元,也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披露等问题。
此外,中孚实业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等行为同样被河南证监局查出:2009年公司铝加工项目及林丰铝电(子公司)采购银湖(子公司)的材料,铝排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但在合并报表时对未实内部损益1361万元未确认相应的340万所得税资产;2009年,公司为当年8月份取得的项目专项贷款支付了4920万元担保费,当年计入在建工程246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2460万元,未按照2年的担保收益期间均衡计入在建工程,影响了年底在建工程和其他应收款的科目余额;公司在建工程铝加工扩建工程作为一个独立运作项目,编制有独立的会计报表,但公司在编制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时,将预付款金额列示于在建工程中,未将扩建项目按明细科目进行合并列示。
引发反思
“好苹果往往是从内部烂掉的。企业发展也是如此,不能因为自己取得了一些成绩,就忽视了内部控制。”河南一长期研究公司治理的业内人士指出,中孚实业所暴露出来的审计工作,由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往往被企业所忽视,要么流于形式,要么让道于所谓的提高经济效益需要,更甚者依附和屈从于企业领导的个人意志。
然而中孚实业则在整改报告中透露,“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对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拟增聘财务、法律专业等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对内部审计组成员的培训,完善审计程序,使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到位。”
针对中孚实业库存现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中孚实业表示公司已按照现金结算管理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201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层次库存现金余额已降至160万元。
“现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环节出现违规,折射出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可能存在不够严格的问题,甚至可能存在漏洞。”上述人士提醒,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拥有充足的现金流,往往是各家银行眼中的“香饽饽”,争相主动为其授信,所以上市公司会在某个时期拥有广阔的融资渠道。但上市公司不能因为“借钱容易”就“花钱大方”。
中孚实业针对三会方面的责令更改,公司表示这两方面的问题都制定了整改方案,以确保规范运作。对此,上述专家提示,“如果一个股份公司不能从制度上保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正常的行使职责,将会使股份公司偏离健康的发展轨道,甚至走向崩塌。”
针对中孚实业对于2009年的两项事项未予充分披露,该公司在整改方案中针对这两点,都做了解释说明,也提到,“今后将督促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信息披露遗漏现象。”
“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既是股份公司在上市募集资金之时就对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庄严承诺,又是上市公司的立身之本。”专家提醒,让上市公司做到真正的诚信,除了靠管理层更加严格的监管,更需要公司管理层自明自律,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需要他们具备真正的企业家精神。
整改方案中提到:“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把好业务关口,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状况反映的完整性、准确性。”
需要关注的是,这些问题中所显露的另外的一些信息,即:中孚实业同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样,都有很多关联企业,它们之间既有密切的业务关系,又往往有复杂的股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