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的徐先生买了一副“博士眼镜”,在保质期内出现了问题,商家起初不同意维修。经过交涉后商家同意送厂维修后,却要徐先生承担20元的邮寄费用,徐先生认为这很不合理。
据徐先生反映,2010年9月份,他在南昌市八一广场附近一家商场博士眼镜柜台花3085元买了一副眼镜。今年5月11日,眼镜架右腿出现了断裂。当天,他便找到商家要求维修。但服务员检查后告诉他不能维修,得重新买过一副。由于眼镜还在保质期内,徐先生据理力争,柜台服务员勉强同意将问题眼镜寄往厂家维修,但徐先生须支付20元邮费。
一个月后,徐先生前往博士眼镜柜台取眼镜,被告知经过维修的眼镜仍然存在问题。“至于何时能取得到维修好了的眼镜,服务员则以‘不知道’敷衍我。”无奈之下,徐先生向南昌市东湖区消协投诉。
对此,博士眼镜专柜相关人员解释称,不能排除人为损坏的可能,而这不能享受保质期内的维修服务。徐先生则表示,他是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出现的问题。
南昌市东湖区消协在受理徐先生的投诉后,联系了博士眼镜深圳生产厂家的一名经理,对方表示邮寄费无须消费者承担。最后,经过交涉,博士眼镜专柜免收了徐先生这20元。
昨天,记者获悉,7月6日,博士眼镜生产厂家已经将维修好了的博士眼镜邮寄给了徐先生,徐先生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