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县消委会文江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手机电池发热引发的质量消费纠纷。
当日下午,消费者江某与高县电信公司工作人员一同来到高县消委会文江分会办公室,江某称一个月前他在高县电信公司购买的一部“天语”手机,使用中手机电池出现发热现象,到宜宾跑了多次,手机问题均未得到妥善解决。
高县消委会文江分会工作人员向双方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并宣传《消法》知识,要求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电信公司同意为消费者江某换新机,并免除投诉人一个月的套餐费用50元,承担投诉人往返宜宾协商换机有关事宜的车费及误工费共计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