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揭开莱茵生物的混乱“内幕”。莱茵生物今日披露的整改方案显示,公司在内控、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包括大量资金拆借、隐瞒关联关系等重要事项。
今年6月10日,莱茵生物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有关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多个问题。7月5日,莱茵生物审议通过了整改方案。
细看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莱茵生物问题一箩筐。据查,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志刚使用公司仓库、厂房存放个人商品,但未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未担任除监事会主席以外的其他职务,但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并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以外的其他薪酬。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未严格按照要求运作,相关会议没有会议记录。
此外,公司货币资金控制异常混乱。据检查,莱茵生物存在将大额资金转入员工账户用于原材料采购等用途,同时存在大量与外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拆借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公司还将大额现金直接转至员工个人账户用于办公家具等的采购,而未按规定通过公司银行账户与销售方进行结算。另外,莱茵生物存在将银行贷款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流转的情形。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亦漏洞百出。2006年以来,公司保健品销售共收款247.39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收款40.38万元,但公司取得现金收款的上述资金未入账内核算;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不恰当;部分账务处理依据不充分;费用核算不及时导致跨期入账等。
更值得关注的是,莱茵生物蓄意隐瞒关联关系。2009年8月,莱茵生物向桂林君和投资支付1500万元,而君和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为关联企业。
“异曲同工”的另一事例是,2007年11月8日,子公司莱茵技术与桂林和泰投资签署工程承包协议,金额1219.62万元;2007年11月15日,莱茵技术将该项工程预付款600万元支付给蒋瑞民,2010年6月和11月分别支付320万元和149万元给和泰投资。事实上,蒋瑞民为监事会主席蒋志刚之弟、董事长秦本军之叔,为关联自然人;和泰投资系实际控制人担任高管的企业,2009年3月股东变更后为关联方君和投资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关联关系,公司未如实披露。
信息披露方面,2010年,公司曾向关联自然人姚新德、蒋俊、蒋安明等借款共计1850万元,发生利息共计457726.39元。上述关联交易已达到规定的临时公告要求,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仅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对于上述问题,莱茵生物逐项作出说明并给出了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