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海南文昌市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起诉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发布网帖,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并造成退货等损失。将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及一名南国食品的员工诉至法院,春光认为,南国“捏造”春光食品加工销售的糖果大肠杆菌超标,造成小孩食用后肚子疼的“虚假”事实,并通过知名度较高的传媒网站予以发布,毁损了春光食品的企业市场形象。
纵观事件发展过程,我们发现,对于这名南国员工的不当行为自然理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春光食品为了捍卫自己的产品品质形象的维权行为也称得上是雷霆万钧,令人称道。
但就在春光和南国两家公司在海口中院对簿公堂之时,一条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2010年2季度流通环节糖果制品抽样检验情况不合格食品名单”的公示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该通报称:2010年2季度流通环节糖果制品抽样检验情况,标称文昌市春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春光”炭烧咖啡糖,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同时,一组从2005年到2010年北京、湖南、海南、浙江等地质检部门的相关检测记录更显示:2005年6月,春光食品的椰子片和椰子角以二氧化硫超标被北京市食品安全办责令全市下架;2009年5月,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公告的22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春光食品生产的“春光”珍珠钙椰子粉被列入其中;2009年7月,海口大润发超市根据自己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也对春光食品生产的糖果进行检测,发现相关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于是全面拒绝春光糖果进入大润发超市,并从15日起对春光牌糖果进行下架处理。
我们看到,在春光、南国官司中春光食品始终在大喊冤枉,并一再声称要严厉起诉追究南国食品“诋毁”春光食品质量问题的违法行为。但面对同期来自全国各地市场监管机构对其产品质量问题的曝光,春光食品像个技艺生疏的剃头匠,捂住了第一道口子却无法捂住不断产生的新刀口。显然,既然春光食品在全国多地市场都出现质量问题,那春光食品又如何能保证其在海南的产品就没有质量问题?难道春光食品供应给海南市场的才是质量绝对有保证的产品,而供应给北京、浙江、湖南的产品都是质量存在问题的残次品?剖析到此,笔者认为,看来南国食品之所以输掉的这场官司,其实就是在替员工不当的宣泄行为受过罢了。
食品质量大于天。“若为安全顾,一切皆可抛”成为普通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无奈底线,耐人寻味的是,虽然春光食品屡次被列为抽检不合格产品,在全国多个省市被责令下架并曝光,糖果有问题、椰粉有问题,大肠杆菌超标、菌落总数超标……这对于食品企业来说,真是走到了生死存亡之秋的危险境界,可是我们并不见该企业整顿生产、严把质量关的实质性举措,重拾大众信心,反倒是和竞争对手官司胜诉的报道大肆炒作,似乎赢得了一场官司就可以表明其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了,这不能不让人费解。
食品企业是良心企业,中国食品企业的信誉度近年来由于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已经跌入了谷底,行业乱象已经让中国乃至世界的消费者心有余悸,大众对于中国食品企业的信任度已经降到了冰点。行业和消费者敏感而脆弱的神经再也经不起丝毫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刺激,就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春光食品六年来多次被各地工商局点名批评,数次被列在抽检不合格的产品黑名单之中,多次被曝光产品质量不合格,这对春光食品来说,又岂是通过一场官司就能赢得大众信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