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对金樱首乌汁等九种在广告宣传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本次暂停销售涉及的九种药品在广告用语中含有违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具体表现如下:
一、辽宁良心(集团)德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樱首乌汁
广告中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1021744”,并宣称“头发健康人健康”,常饮该药品可使“女性驻颜调经,男性益肝强肾,老人延年益寿”。
二、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味黑冰片丸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神猴十味黑冰片丸”,广告中宣称该药品有“化石如泥”的功效,“从根本上断绝结石源头”,“3-4个疗程彻底治愈”。
三、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淋通胶囊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克淋通”,广告中宣称该药为“珍贵稀有苗药”,服用后能“排出黑黄色毒素尿”,“告别憋不住尿和尿不出的痛苦”,“不再担心疾病反复”。
四、上海百棵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枫苓合剂
广告中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3611”,广告中宣称该药是“我国首个可以治疗恶性肿瘤的纯中药”,“解决肿瘤治疗四大难题”,“斩断源头,清理瘤毒和积水”,“及时修复化疗后受损的免疫系统”。
五、辽宁好护士集团本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痹复康颗粒
广告中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44064”,广告中宣称该药“实现了口服药对股骨头坏死、强脊炎、髋关节受损、手腕关节变形的修复”,服用后“风湿因子数月转阴”,“关节畸形恢复正常”。
六、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本强身胶囊
广告中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6056”,广告中宣称该药可以“逆转肝肾、心肺脏器疾病和肿瘤”,能使“转氨酶降低,脂肪肝消失”,“吞噬肿瘤细胞,抑制转移复发”。
七、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生产的夜尿宁丸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夜尿宁(国药准字Z12020716)”,广告中宣称该药能“调养肾脏,修复泌尿系统”,“激活尿感神经”,“疗效确切安全”。
八、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片
广告中标示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3199”,广告中宣称服用该药可“延年益寿”,“摆脱失眠困扰”,“健康长寿活百年”。
九、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嗽化痰丸
广告中宣称该药具有“强力激活痰解酶”、“强效促进肺泡再生”、“强效抗感染”的作用,使“损伤、水肿、糜烂、萎缩增生化改变的气管壁内膜和肺泡细胞膜基本恢复到正常形态”。
上述违法广告已移送至工商管理部门查处。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购买药品应通过正规渠道,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