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年方面被曝光之后继续我行我素,照样刊登虚假广告,销售产品,新的问题继续暴露。
瑞年方面被曝光之后继续我行我素,照样刊登虚假广告,销售产品,新的问题继续暴露。昨天上午,市民陈先生再次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他看到了瑞年银杏广告后,购买了产品,但对方却不给发票,瑞年销售涉嫌偷税漏税。
陈先生告诉记者:3月17日,他在某报纸上看到了瑞年银杏胶囊的广告后,购买了5盒瑞年银杏胶囊和瑞年氨基酸等产品。当时销售人员说效果很好,可以治疗很多慢性病,也可强身健体,最适合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使用,还口头承诺没效果可以退货。但他在服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没有商家所吹嘘的“神效”,深感后悔,想要退货,却遭到商家的拒绝。“购买时我要过发票,可对方工作人员说这个产品是优惠价,已经亏本卖了,要发票就得交税,所以我没再坚持,在随产品邮寄的装货单上对方却注明是客户不要发票!这根本不是事实。现在没有发票,退货根本没门,没有发票,瑞年销售产品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啊?”
看广告邮购产品,却被拒绝开发票,消费者再投诉——
年3·15前后,本报先后以《普通食品宣称“能治百病”——瑞年银杏3·15公然虚假宣传?》和《 消费者再举报瑞年鲜蜂胶:宣传中的保健品批号居然是山东一家企业的》为题跟踪报道了瑞年银杏胶囊和瑞年鲜蜂胶涉嫌造假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目前消费者已经分别向工商和药监部门举报。
■本报记者 虞启忠
南京市税务部门认为,商家向消费者索要开具发票的费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发票管理的规定。按照相关法规,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也有权力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无论商品销售价格如何,提供发票都是商家应尽的义务和消费者应有的权利。消费者如果遇到商家不愿意出具发票或者出具发票需要加钱的情况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也可去法院提起诉讼。商家不开发票,就是想逃税。
税务部门:
不开发票是想逃税,没有发票消费者维权不利
南京市消协回应:
把本是“食品”和“保健品”的产品,宣传成具有“药品”的疗效,原因是商家摸清老年人关注自己身体健康的心理,从而让老年人花高价购买他们所推荐的“药品”。对于所谓功效特别好的保健品,消费者要留个心眼,凡是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的都不是药品,属于保健品或食品,均没有药品的治疗效果。购买了这些保健品后,一定要保存好商家的宣传单和发票,一旦发现商家有虚假宣传、把保健品当药品卖的嫌疑,要及时带着这些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没有发票,消费者维权往往很被动。
那么,消费者购买的瑞年银杏胶囊和瑞年鲜苦瓜胶囊等,到底含有效成分为何?到底能有什么功效?目前药监部门正在检测中,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