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总厂和哈尔滨市环保局17日向媒体通报了哈药总厂排放整改情况。哈药总厂称,治污整改效果逐步显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人民网6月17日)
从6月5日即世界环境日新华网报道《哈药总厂污染调查:居民夏天戴口罩忍臭十多年》这天算起,至今才12天。如果从6月8日报道哈药总厂哀叹没钱治污被曝光"广告投入是环保27倍",以及"环保部门已经严令哈药总厂对产品进行停产或减产,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排出废水的污染浓度",至今10天还不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哈药总厂便做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为什么过去十年没有达标?究竟是什么表层原因和深层原因以及方方面面的原因,导致哈药总厂10天能做到的事情,10年都没有做到?
其次,即使现在,哈药总厂废水、废气排放,真的如己所称"已初步达标"?哈药总厂和哈尔滨市环保局一起举行媒体通报会,为什么是哈药总厂自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而不是哈尔滨市环保局来通报"哈药总厂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废水、废气排放是否达标,是哈药总厂,还是哈尔滨市环保局,更有发言权?是哈药总厂的自称,还是哈尔滨市环保局的通报,更加具有权威性、更能维护社会公信力的稳定?这种主角的"错置",是散淡而习惯的程序疏忽,还是微妙且精明的技术处理?
报道说,哈尔滨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欲非在会上表示,经监测,自6月14日开始,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已经降至500mg/L以下,达到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人们不禁要问,哈药总厂的污染元素一共有多少?难道只有"化学需氧量"一个指标吗?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降下来,就算哈药"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再者,化学需氧量500mg/L以下的排放指标,究竟是国家强制标准,还是"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哈药厂的污废处理,是应当执行国家强制标准,还是就该执行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标准?
提到这个问题,是人们很难想象,如果哈药总厂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排污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标准的话,这是合法的行为,这是不受上级领导暗示甚至胁迫的行为,这是没有猫腻交易的非寻租行为。再看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领导先后做出的批示,有整改、处罚、问责、处理等,就是没有赔偿要求。哈药厂周边百姓受苦受害10余年,就这样屁股一拍不了了之?哈尔滨市民刘珉、刘璋被"臭了十年",起诉书2007年10月交到南岗区法院,7个月后才立案,两年后才开庭,至今一审未宣判,这样的马拉松法庭,永远当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