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1年第5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两药品广告违法遭曝光。
根据公告,骨骼风痛胶囊(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志苓胶囊(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广告,因夸大产品适用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被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同时,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单位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加大对消费者购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2011年第5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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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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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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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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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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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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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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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骼风痛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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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8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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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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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产品适用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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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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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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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苓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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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5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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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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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产品适用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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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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