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从位于绍兴路343号华洲创业大厦的光明乳业杭州公司处订购了6月份的牛奶。但在6月2日早上取奶时,我发现送来的奶是5月31日凌晨生产的,已经过期,我认为光明杭州公司送过期牛奶给消费者的行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帮助调处。
消费者:得不到和消费相当的品质,我很失望
“我们家一直都在订牛奶喝的,之前订的是美丽健、双峰,这个月改订光明牛奶了,也是因为觉得它是老牌子,名气大,两块七一瓶的牛奶,也不算便宜了,我想品质应该有保证吧。”家住杭州东新园苠盛苑的沈女士,刚刚花费81元订购了6月份的光明一号特浓奶。
6月2日早上,沈女士去楼下的奶箱取了牛奶,在坐电梯上来的途中,闲来无事就拿着牛奶端详起来,发现生产日期是5月31日。“一般当天收到的牛奶,都是前一天生产的,这次怎么送前天的奶过来呢?”沈女士说,牛奶的包装上明明白白写着“2-6℃条件下冷藏2天”的保质期限,而这份前天生产的牛奶,被搁在奶箱里,肯定已经不保鲜了。
沈女士拨打了订奶公司的电话反映情况,对方却不承认自己送去的牛奶是过期的,说牛奶还在保质期内,“可以喝”。沈女士感到很生气,“我妈妈是癌症二次复发的病人,为了给她补充营养,我才订你们的鲜奶,就是相信它是保证新鲜的呀。”
沈女士说,牛奶外包装上明确写着生产时间是5月31日2点零2分,也就是凌晨,从这个时间到她收到奶的时间,明显超过了两天,光明杭州公司不能否认牛奶是过期奶。她拿着订奶的81元的缴费收据,要求光明公司返还她九百元费用,但遭到拒绝。
“光明杭州公司那边,也答应过再赔我三个月的牛奶,但是说实话,经过这一次,我对光明公司已经失去信心了,还会再喝他们的牛奶吗?”沈女士表示,在与光明公司沟通过程中,对方一度不认账、不重视的态度,让她很失望。
光明公司:要求赔10个月的牛奶太过分
光明杭州公司的陈经理坦言,沈女士的这件事情让他很为难。“她向我们反映了这个情况后,我们也第一时间派人过去看了,商量解决办法。她说要‘退一赔十’,我也答应赔给她了。哪里知道她要的不是赔10份牛奶,而是10个月的牛奶!”这样的要求“太过分”,他无法满足。
陈经理说,在沈女士最初投诉牛奶过期时,公司并没有承诺过只送当天生产的牛奶什么的,可能难免有时候送去的牛奶新鲜度差了一点,但肯定不会送过期奶的。送奶工每天去给用户送牛奶时,遇到没喝掉的过期奶都会收回来直接倒掉,不会重复使用。
“每天送出去几十万份牛奶,有时候难免疏忽出错,混进去一两份不那么新鲜的。我承认我没做到100%,可能只做到99%吧,但是我也是尽力了。”陈经理说。
消协:1天的牛奶过期,可索赔10份牛奶
关于消费者要求的赔偿是否合理合法,下城区消协的国副秘书长指出,我国法令中规定,商家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销售,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一赔十。
国副秘书长说,如果沈女士6月2日收到的牛奶真的是过期奶,她可以要求赔偿10份牛奶,但是如果说是因为订了整个月的牛奶,就要求按10倍赔偿10个月的牛奶,就说不过去了。“因为在6月2日以后,消费者收到的牛奶是不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不能够确定,而且消费者也不能假定牛奶还会是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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