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夕才登记线下婚介所 5月31日,任佳男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世纪佳缘不属于婚姻介绍机构。“我们是一个互联网公司,提供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按照任佳男的说法,世纪佳缘虽然是以帮助海内外单身人士找到美好姻缘为愿景,并立志成为婚恋行业的旗帜和标准制定者,但是,他强调,世纪佳缘并不属于婚姻介绍机构,“我们一直都是互联网机构,是互联网服务公司,不属于婚姻介绍机构。但是,我们下属公司有婚介服务的资质。” 对于任佳男所说的“具有婚介服务资质的下属公司”,记者从上海杨浦区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直到2010年12月底,世纪佳缘才在该地区民政局办理了一家以“世纪佳缘”为名的婚姻介绍所。此前,世纪佳缘在上海并无正式登记的婚姻介绍机构。 据杨浦区婚姻登记科一位负责人透露,世纪佳缘成立的这家婚姻介绍所属于民办非企业,即它的利润所得将不能用于单位的再分配。 “上海花千树公司是这个婚姻介绍所的上级公司,我们所关注的是,将来你这个婚介所产生的利润只能用于婚介所的发展,而不能上交给花千树作为投资上的分配。如果婚介所把利润所得交给上海花千树公司,这是不允许的。”江明德明确表示。 世纪佳缘、上海花千树公司这两者是否都具有合法的婚姻介绍资质?这两家到底是营利公司还是非营利公司? 对此,世纪佳缘公关总监任佳男说“这个还真没法回复你”。他仅强调:“我们所有在招股说明书上公开的资料,都是真实的,世纪佳缘是属于上海花千树公司投资控股的网站。” 2元盈利模式或被拷贝 “世纪佳缘作为婚恋行业的老大,它的位置还是很稳固的,但它还没找到很好的盈利之道,需要探索。”6月1日,国内某投行公司总裁孙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世纪佳缘公布的美国上市说明书来看,该网站的盈利模式为“结果搜索模式”。相比其他婚恋网站所使用的心理测试配对模式、先付费模式等,世纪佳缘采用的是“先验货后买单”式的付费方式。 在其递交美国证监会的上市说明书中写着,“与那些采用订阅模式的约会网站不同,我们允许用户免费注册,并完整搜索世纪佳缘的数据库。尽管用户可以免费使用搜索功能,并免费向其他人发送一条信息,但站内邮件收发双方均需要购买单价2元的虚拟邮票,才能阅读收到的信息。随后的一切通讯均为免费。” 记者在世纪佳缘官网上看到,在首次成功注册世纪佳缘网站后,该网站会赠送给用户两张看信邮票。一旦使用完后,用户需要再次购买邮票。既可以单张购买,也可以50张、100张的购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综观世纪佳缘说明书和网站后发现,世纪佳缘的盈利模式其实就是卖邮票。“上世纪佳缘的人都是真刀实枪地掏钱买邮票,而且一般见面后相中的概率挺低的,所以就需要不断地买邮票。” 对方表示,自己有位朋友之前从没买过什么Q币,但是在注册世纪佳缘网站后,居然掏钱去买了邮票,“太不可思议了,能让人舍得掏钱的网站不多。” 对此,世纪佳缘方面在其公开上市说明书中表示,“由于虚拟邮票的售价很低,我们认为这种业务模式能够抵御衰退,并成为营收模式的稳固基础。” 从公司的财务状况来看,世纪佳缘从2008年10月至今,其净利润数字出现了扭亏为盈的局面。2008年,该公司亏损1390万元,但到2009年和2010年,分别实现净利润570万元和1670万元。 净营收数字显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世纪佳缘分别获得2760万元、6390万元和1.676亿元的收成。 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公司的在线业务、线下活动和VIP服务及其他业务(主要是互联网广告)。其中,在线业务占据绝大部分营收。2008至2010年,世纪佳缘的在线业务营收分别为1568万元、4539万元以及1.34亿元。 不过,也有市场投资者担心,2元盈利模式一旦公开并大肆宣扬后,势必将会被其他婚恋网站、社交网站等拷贝使用。如此一来,世纪佳缘的所谓核心盈利模式仅仅只是昙花一现,并无持续性。
婚恋行业乱战亟待规整
理财一周报记者/蔡燕兰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对婚恋网站、以婚恋为目的的交友网站,均未明确定义其是否属于婚姻介绍机构。并且各个地方民政部门对婚恋网站的定性,各执一词,尚无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现在政府部门只能说有所考虑,但是还没有落实到具体处。”上海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会长江明德告诉记者,因为现在对网络婚介这个新生行业,全国各地都没有一个统一规定,“像上海,还出了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但是其他地方可能就没有,所以全国在这一块的规定都很乱。” 2002年之前,国内各地婚姻介绍机构基本上以工商登记为主。但在工商登记前,婚介机构首先需要取得民政局的行政审批。只有收到民政局发给的许可证,工商局才能办证。 2002年之后,中央政府部门取消了行政审批,婚姻介绍机构的成立不再需要通过民政部门的行政许可。 2001年12月24日,上海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通过《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并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到2004年6月14日,上海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发布修改决定,再次修正上述《管理办法》。 据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地区对于婚姻介绍机构的界线非常明确。婚介机构现有两种性质,一种是经过工商登记的经营性婚姻介绍机构,另一种是经过民政局备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婚姻介绍机构。 如果是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婚介机构,那只要去民政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就可以,但这样的机构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是经营性质的婚介单位,则需要去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方可从事婚姻介绍服务。 据江明德介绍,以“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婚姻介绍机构,其多为社会团体性质,这就带有公益性质,收费价格自然应该低廉。同时,按照相关的登记条例规定,此类性质的婚姻介绍机构,所产生的利润不能用于单位内部分配,只能用于单位发展。 “就是说,在这样的单位中员工工资可能要3000-4000元/人,这些都是成本。但是单位在撇除这部分成本后取得的利润,就不能再分配,不能让老板占有或者用于其他不相关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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