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讯 最近,家住德州市乾城小区的张先就遇到了一件窝心的事,在超市里买来的金锣脆脆肠,吃到一半时里面竟然发现有根头发。
前几天,张先生去小区的超市里买东西,顺便带回了一包儿子爱吃的脆脆肠,因为看着是金锣牌的,想着这么有名的牌子,食品应该是比较安全的,就放心的让儿子吃了一根,可是不曾想,这剩下的几根却出了问题:火腿肠里竟然夹杂着头发。于是,张先生赶紧让正在吃火腿的儿子都吐了出来。
张先生看了看火腿的包装袋,发现是临沂金锣集团生产的,就照着上面的消费者服务电话打了过去,厂家将责任推给了德州的代理商。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金锣火腿在德州的经销商。经销商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最多一赔五。
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德州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
德州市消保委秘书长贾通州表示,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商品,或者销售不符合视频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生产销售者要求支付十倍的赔偿,生产者或消费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正常要求,或者提出低于这个标准的赔偿,这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