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蓝田破产管理人和瞿兆玉高调推出的最佳重组方—广东温氏集团食品公司(下称温氏),突然在临门一脚前撤退,取而代之与蓝田水产品签订《重组协议》的竟是一家成立未逾2个月的广东华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华年),这让外界一片哗然,突然换人背后玄机何在?
温氏关联三公司在蓝田重组中的腾挪财技,可谓登峰造极,令人眼花缭乱。
“温氏最后一刻抽身退出,让很多债权人和股民看不懂,”5月31日,洪湖市一谙熟内幕的知情人说,“这正是几家公司相互配合的奥妙所在”。
时代周报查证,温氏、广东华年与佛山华和合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和合亿)是三家股权关联公司,正是它们在蓝田重组过程中的勾结串通,才导演了一场“假重组”大戏,而“影子公司”广东华年接盘蓝田重组,被怀疑是为瞿兆玉等重新掌控蓝田铺路。作为回报,温氏也从中获得了一块优质资产。
知情者披露,在广东华年的2000万元股权中,除温氏通过子公司持股20%外,其余80%分属罗跃龙等三位自然人名下的股权,皆为代瞿兆玉及蓝田旧部持股。
对此说法,5月30日,广东华年法人代表陈雄飞通过时代周报独家回应:“ 广东华年在重组过程中没有为任何人代持股权和利益。”
事实上,当前广东华年处境尴尬。5月25日江湖生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否决了《重整计划协议》等三大方案。而5月29日,一场在北大举行的围绕江湖生态破产重组乱象召开的高规格研讨会上,国内十几位法学专家公开批评洪湖政府在蓝田重组中违背《公司法》和《破产法》原则,损害债权人和股民利益,破坏了湖北投资环境。
记者获悉,该场研讨会已引起湖北省高层关注,并责成洪湖方面进行专题汇报。或许,已被潜规则淘汰出局的楠溪江等企业,还有站在拍卖场上重新举牌的机会。
神秘公司现身“接盘”重组
5月28日,时代周报独家获取的一份《重组协议》原件显示,5月12日,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和广东华年生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华年”)签署《重组协议》,广东华年以9803万元购得蓝田水产品破产资产获得重整江湖生态的资格。这意味着,最先和楠溪江竞争的温氏也出局了,最后获得资产者是一个中途杀进来的公司。
这家神秘公司为何事前悄无声息,却能在最后出面主导重组呢?5月30日,记者来到该公司所在地广东佛山市探访,其“影子公司”的实质浮出水面。
记者按工商登记的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广佛路大发市场内办公楼首层3号商铺”,来到毗邻广佛高速出口的“大发市场”,但却不见广东华年的踪影。所称“3号商铺”,位于大发市场右侧一个简陋的四层居民楼的北面,面积不到70平方米,有两人留守,一名40多岁的男子坐在里间,另一名女孩在外接电话,他们警惕地询问记者来意,均声称不知“广东华年投资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广东华年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从成立到签署《重组协议》,还未逾2个月。由此可见,其成立目的即为进入重组。此外,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业种养殖业”,也显然是为重振蓝田的江湖生态而度身定制。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联系上该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陈雄飞,他对时代周报记者承认,正是广东华年与蓝田水产品签署了《重组协议》,并表示:“公司正在研究重组江湖生态的投资计划和方案,有信心”,但针对外界“将投资17个亿”和办公地点等的质疑,陈雄飞以“有什么以后再说”敷衍而过,其躲闪之状令人惊讶。
知情人介绍,44岁的陈雄飞为南海区大沥镇人,曾有过房地产和酒店从业经历,但在当地业界从无声名,他和广东华年公司为何突然现身蓝田重组,外界充满疑窦。
显然,广东华年是一家既无过去、也无现在、尚不知道未来,毫无业绩且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它怎能具备重振蓝田的实力呢?而且,按证监会已发出的征求意见稿,已退市的上市公司要重组复市,必须执行趋同IPO的规则,需连续两年盈利、总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面对质疑,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戴刚年则向记者解释:“广东华年是被温氏控股的,还是温氏主导重组。”
记者查证,在广东华年注册2000万元的股权中,温氏子公司监利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仅出资400万元,持股20%,另80%为三位自然人陈雄飞、冯志洪与罗跃龙所持,分别为35%、35%、10%。温氏既没有控股广东华年,也不是其大股东。
对此,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江指出,温氏的子公司是作为单独法人参股,参股400万就只对外承担400万的运营能力和有限责任,与温氏集团并无关联。无独有偶,温氏针对戴刚年的说法也公开予以了高调否认。
“从这些可看出,广东华年只是个托,是个被人主导的影子公司。”知情人说。
三关联公司“编导”重组路径
随着神秘公司广东华年的浮出水面,它与华和合亿同为一位法定代表人“陈雄飞”的事实,以及华和合亿最初与温氏共进退导致流拍的勾当,以及这三家关联公司在整个蓝田重组过程中里应外合、暗箱操作的手法,均昭然若揭。
就在时代周报记者深入广东佛山查询广东华年背景的过程中,却意外发现了这家公司与华和合亿之间的紧密关联。
首先,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陈雄飞”。在广东华年中,陈占35%股权。在华和合亿中,陈占85%股权。两份工商资料均显示,陈既是控股股东,又是法定代表人。
其次,两家公司登记在同一办公地点,华和合亿的工商住所登记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广佛公路口芦村路口大发市场办公楼首层”,而广东华年的登记地点则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广佛路大发市场内办公楼首层3号商铺”, 两地点仅在文字表述中“制造”了细微差别。
上述意外发现令记者感到震惊。
众所周知,华和合亿正是最初和温氏在竞拍中共进退,直接导致蓝田水产品破产资产“流拍”的公司。既然华和合亿选择放弃拍卖,那么,为何破产资产的最终买家,却是相同法定代表人主导的广东华年公司呢?由陈雄飞掌控的两家公司一退一进的“狼狈”玄机,清晰异常。
此外,工商资料显示华和合亿的注册资金只有101万元,根本不符合拍卖要求中“竞买人注册资本必须达到2000万元”的要求。但事实却是,华和合亿不仅能顺利报名参加竞拍,而且温氏还帮其缴纳了高达1.5亿元的保证金和履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