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经常黑屏,维修人员却称没问题。”市民林女士反映称东芝笔记本电脑在一年内出现了多次问题,售后人员不仅拖延维修时间,还以超出期限为由拒绝退机。负责青岛东芝电脑市场销售的金经理表示,林女士送修时售后人员发现电脑并未出现问题,因此不能进行维修,且林女士的电脑不符合换机要求。律师表示,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一年内相同问题维修三次未果,消费者可退机。
消费者 东芝笔记本电脑问题频出 维修多次未果
市民林女士2009年8月份,在辽宁路颐高数码负一层盛联专柜花9200元买了一台东芝9F501的笔记本电脑,据林女士称,笔记本使用不到一年,经常无规律的出现闪屏、黑屏的现象,让她无法使用。2010年7月林女士带着笔记本来到青岛力合东芝笔记本电脑售后维修处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查看后称,未发现问题,让我带回家再做观察,出现问题后再进行维修。”李女士称,售后人员未发现电脑存在问题,也未开具维修单,她担心过了维修期不能保修,但是维修人员告诉她“保修期为两年,让我不用担心。”
林女士称,将笔记本带回家后,又出现了相同问题,2010年11月7日她再次将机子拿到售后处维修,售后人员对机子进行了维修,但是到12月份时再次出现相同问题时,“维修人员表示修不了,让我拿到厂家进行检修。”随后,林女士提出换机,但是遭到了厂家销售人员拒绝。
厂家 已出退机期限不构成换机要求
随后记者联系到负责青岛东芝电脑市场销售的金经理,金经理表示,林女士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已经不在退机的期限内,所以不能给她换机,“我们东芝电脑产品售出后,整机保修一年,重要部件保修2年,购机一年期限内同一硬件出现维修三次未果,有维修单和维修记录做证明,可以给消费者退机,但是林女士对电脑维修时已经出购机一年的期限。”
对于金经理的说法,林女士并不认同,她认为,“电脑第一次送修时,并未出保质期,是由于维修人员未检查出问题原因造成维修时间被拖延,而且维修人员承诺保质期为两年。因此售后人员应该承担维修不好电脑的后果。”金经理表示“未开维修单,就不能算是一次维修记录。”
售后 电脑未出现频繁黑屏的现象
记者联系到了青岛力合东芝笔记本电脑售后维修处的维修人员耿师傅,耿维修员告诉记者,林女士将笔记本送到维修处后,电脑一切都很正常,“电脑未出现死机黑屏的现象,更谈不上频繁,与消费者描述的问题相差甚远。”耿师傅称,由于电脑没有问题,所以他没有给电脑做维修。
“2010年11月对电脑进行检查时,发现笔记本电脑偶尔出现了一次闪屏现象,我们做了简单维修,电脑便再未出现相同问题。”耿维修员表示,林女士将电脑拿回家便称问题严重,而在维修处却发现不了任何问题,因此,售后人员建议返厂,让厂家对机子进行检测,而厂家也未检测出问题。
金经理表示,鉴于照顾消费者考虑,东芝售后处经过协商,决定给林女士更换一台性能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但是林女士认为应该赔给她一台价位相同的笔记本产品,因此予以拒绝。
律师 售后人员应该承担延期责任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张紫薇律师,张律师表示,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PC 整机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 ,主板,内存,显卡,硬盘,电源。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如因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张律师称,如果消费者的购买的产品因维修问题与销售商产生了纠纷,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者向工商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