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品牌观察 >> 正文

  ST方源公司全称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发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根据该说明书,由麦校勋、许志榕共同持股方达环宇51%的股份将注入上市公司。

  股改特别承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许志榕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保证公司2008年业绩不低于4500万元,2008年、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

  对此承诺,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于2007年12月签署了ST方源股改参与方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荐意见。

  此后,ST方源公告《2008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上市公司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03.7万元,高于承诺的4500万元盈利预测数;2009年度报告披露公司亏损额47183.2万元,2008年、2009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之间差额为52679.5万元。

  按照股改特别承诺,对于这部分差额,勋达投资和许志榕本应在2010年5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补足。但是,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并没有如期履行。

  北京律师张远忠对ST方源股改方案调查后认为,勋达投资及许志榕所谓的承诺,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原因是他们所获得的限售流通股,通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已转让给他人。

  2010年4月15日,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经司法拍卖,竞得勋达投资所持ST方源近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同年4月20日,自然人林欢以1360万元拍得许志榕持有的ST方源300万股限售流通股。6月28日,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将许志榕持有的ST方源近1092万股限售流通股,划转至受让人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名下。6月11日,许志榕持有的ST方源限售流通股除司法拍卖外,剩余的966万股也通过司法程序划转出去。

  2010年11月,对于ST方源股改违约一事,本报率先进行了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张远忠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说,报道发出后,ST方源对他做了一些说明,但仍然疑问很多,为此他代表投资者向证监会进行了举报。证监会在立案查处后目前已向ST方源发出处罚事先告知书。

 相关阅读
·ST方源虚假陈述被查明证监会开出罚单 2011年05月17日
·股份“对倒”颇为诡异 ST方源暴涨藏“猫腻”? 2011年03月11日
·股改承诺不履行引发诉讼 ST方源称有望兑现 2011年03月07日
·ST方源原股东不履股改承诺 中小股东集体诉讼 2011年02月14日
搜索更多: 方源

来源:法制日报   责编:苏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