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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泰再现召回门 重罚才能保障消费者安全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5-19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继锦湖轮胎召回门后,韩泰轮胎也被曝轮胎质量问题。但两家韩系轮胎企业似乎都只是学会了承认错误,而不会采取果断的行动,更不要说给全国消费者一个交待。

  来自东莞市道滘镇一家韩泰轮胎经销商处的消息显示,韩泰轮胎公司将召回该经销商处的一百余条型号为“R 22.5”的轮胎。原因是短时间内屡屡发生爆胎事故。有消息称,该批轮胎出问题的比率超过30%。如技术人员检测出26条问题轮胎,已出售轮胎中有8条爆胎,故该批次100余条轮胎中34条为问题轮胎。

  2010年底的产品,2011年1月经销商从韩泰轮胎进货,但半年内用户就反映发生轮胎爆胎的事故,甚至有几次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具体来说,已经卖了20多条轮胎,8条爆胎。轮胎经销商称,发生爆胎的原因是轮胎壁厚薄不一,可能是生产厂家“偷工减料”所致。对于这一点,韩泰轮胎确实没有矢口否认,但也没忘记推卸责任。他们一方面承认制造工艺存在不足,另一方面称“也不排除用户使用不当”!

  说实在话,对于这100条轮胎的问题,消费者、韩泰应该也很清楚。但韩泰轮胎企图大事化小之心也众所周知。出问题的果真只有这100条轮胎吗?显然可能性很小。消费者与其让韩泰召回,倒不如自己存了、联合起来向韩泰讨个说法。

  从另一个角度看,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但我们的主管部门不是弱势群体。他们是否应该为消费者出面一下,为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争取一下利益。其实可以更早一点出台相关政策,让消费者有法可依,可以真正为自己维权,也可以借此规范行业纪律,让那些眼中只有利益的企业更多考虑消费者的安全问题。

  其实,最有效的方法是早一点出台新《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2010年,我们已经叫着要出台新《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但时至2011年5月仍“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如果照草案所言严惩不法的生产企业,如果像美国一样征收高额的罚款甚至其他处罚,那么谁还敢生产这种劣质的产品呢?

  目前我们尚不知道这批次共生产了多少轮胎。但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韩泰公布相关数据,并加以核查。如果真是偷工减料所致,韩泰应该受到严厉处罚。至于处罚有多少,一方面要根据生产量来计划,另一方面要看韩泰轮胎的态度。

  按照《汽车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41条中明确规定,生产者不配合缺陷调查的,构成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未构成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除了东莞外,还有那些地区也出现韩泰轮胎曝胎现象的呢?中国的消费者们、经销商们应该联起手来,为自己的安全奋力争取!只有这样,未来这一类恶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才会大幅下降,我们才不至于花大价钱买劣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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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千龙网   责编:周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