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房产讯 融科玖玖城众多业主要求先验房发现问题先整改再收房的原因在于,部分已经收房的业主反映三栋高层房屋设计出现变更,与之前承诺的地方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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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外立面,业主反映,销售员曾经承诺高层底下三层为石材贴面,上面涂料为仿真石漆,现变更为红色涂料,与之前拿到的效果图截然不同。本站现场发现,目前的外立面为全涂料,颜色以暗红色为主,与旁边的洋房颜色反差极大,而且涂料粉刷较为粗糙,部分墙面已经出现涂料脱落和水印。(对比见图1、图2)
图1:宣传的外立面效果图
图2:外立面现状
对于室内设计,业主也提成了异议,“开发商在之前宣传中提到南向阳台为落地推拉移门,现交付标准为半截墙加外窗、扳手单门,与之前承诺不符(对比见图3、图4);121㎡户型朝南主卧宣传和户型图上均为转角飘窗设计,但目前仅为朝南飘窗(对比见图5、图6)……”另外,业主们还提出了诸如飘窗设计过高、窗户设计不合理等多个问题。“当初买房时觉得联想是大企业,融科作为旗下的开发商品质应该信得过,但没想到如今遇到了这么多问题!”有购房者无奈地表示。
图3:82㎡户型介绍客厅为落地窗
图4:82㎡交房时客厅并非承诺的落地窗
图5:121㎡效果图,注意红色处的转角飘窗设计
图6:房屋现状转角飘窗消失了
对于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始终没有给出合理的正面解释,而无锡融科智地高层方面也始终没有出面回应。
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而事实证明现场20多户业主并没有得到开发商的提前告知。
由于开发商给出的合同中户型图模糊不清,广告宣传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成为争论焦 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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