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品牌观察 >> 正文
库巴网强制撤销订单 还让客户承担退款手续费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5-19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订单

  近日,中国消费网接到一位消费者对库巴网的投诉,现将投诉内容公布:

  投诉者信息

  姓 名:杨小程 电 话: 1880181****

  地 址:合肥庐阳区双凤开发区

  被投诉对象信息

  投诉对象名称:库巴网合肥分公司 联系人:库巴客服 电 话:0551-421****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如今,网上购物已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喜欢的购物方式。由于网络电子交易的技术性和复杂性,网上购物在现实中存在很多问题。此次“强撤订单”事件中,库巴网称无货,进而单方取消订单,引起下单网友的强烈不满。库巴网单方撤回订单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

  《合同法》第15条规定,价目表等可视为要约邀请。据此,库巴网上的1449元格力1匹冷暖空调报价属于要约邀请。买受人即消费者下订单属于要约,库巴网向买受人发送订单确认邮件则视为承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进行承诺的,合同成立。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由于买受人的要约和商家的承诺均以网络传输方式送达,计算机在瞬间就可以完成送达过程,因此,买受人收到订单确认信息时,双方的买卖合同即告成立。此类合同的生效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故合同在成立的同时也产生了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和网上交易习惯,订单的产生标志着合同成立并生效。至于送货确认,属于合同履行的范畴,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对于买受人来说,选择先付款还是货到付款也属于合同的履行,同样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既然库巴网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库巴网就不能单方撤销合同。当然,如果确因疏忽或过失出现差错,将数量可观、价格不菲的空调以低廉的价格卖出,对卖方库巴网来说,的确有些“显失公平”。库巴网如果不想“自认倒霉”,则需要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在未经有权机构作出撤销或变更合同的裁判之前,库巴网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即按照订单上载明的价格向买受人交付空调。这既是合同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对此,库巴网的服务态度也令人质疑,客户连续打了4天电话,回复都是相关人员会与你联系,像踢皮球一样,从上海踢到合肥,又从合肥踢到北京。如果库巴客服去当国足,中国足球也就有冲出亚洲的希望了。库巴的客服不仅不解决问题,还嚣张地让客户直接找12315。从库巴提供的退款证明来看,完全显示不出已经退款给客户,而且还要客户承担退款的手续费。难道这个是消费者的过错吗?为什么消费者要为库巴的违法行为买单?

  5月8日的订单被强制取消后,客户至今没有收到全部退款,也没有收到任何空调。这样的服务不禁让人联想,库巴到底能走多远?有多少消费者曾今,现在,将来都在被这样强制执行?到底谁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呼吁广大消费者,抵制库巴,库巴请停止践踏中国的法律,请停止侵害消费者,请停止涉嫌欺诈的违法行为。

  现有证据:库巴格力空调订单

 相关阅读
·库巴网被曝购物付款2个月收不到货 2011年02月21日
·库巴网投奔国美 超越京东依旧困难 2010年11月27日
·世纪电器网更名库巴网 或与国美资本有关 2010年09月06日
搜索更多: 库巴网

来源:中国消费网   责编:苏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