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板上市仅仅半年多后,沃森生物(56.300,-0.79,-1.38%)就给投资者们泼了一盆冷水:这只发行价格高达95元/股,发行后市盈率高达133.8倍,曾创下创业板最贵纪录的股票,在上市仅仅半年后,突然爆出其三大疫苗项目流产的消息。
5月16日晚间,沃森生物接连发布公告,宣布停止PIKA鼻粘膜免疫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的研发,终止与葛兰素史克麻腮风疫苗项目,并停止与长春华普“人工合成的单链寡核苷酸增效狂犬疫苗(CpG狂犬疫苗)效能的作用”的项目合作。
上述信息立刻引发了沃森生物股价暴跌,5月17日,沃森生物跌停。
沃森生物2010年10月29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主要包括两个:一是与长春华普共同开发CpG佐剂增强型乙肝疫苗、CpG佐剂增强型狂犬病疫苗;二是与广州申益皮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PIKA鼻粘膜免疫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招股说明书》还显示,2009年10月,江苏沃森、沃森葛兰、葛兰素史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有限公司五方签署了《合作协议》,拟就通过沃森葛兰作为合作平台、共同从事人用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MMR)等疫苗的研发、生产达成一致协议。
沃森生物表示,上述项目“有利于本公司以更快的速度获取最优外部技术,加快相关疫苗研发,从而增强疫苗开发能力”,并表示“与长春华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合作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2010年11月12日,沃森生物正式登陆创业板,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均创下了创业板的新高。多份券商研究报告认为,沃森生物《招股说明书》所表明的雄厚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储备产品正是其如此之高的估值的重要支撑。
现在,由于三大疫苗项目的流产,这个估值基础正在遭受严重的动摇,甚至有投资者质疑,沃森生物是否早就知道上述项目存在重大风险而没有予以披露,甚至更进一步,是否存涉嫌在《招股说明书》故意隐瞒上述信息以达到上市的目的?
公告披露的资料显示,在上述流产的三个项目中,与葛兰素史克合作的麻腮风疫苗项目始于2009年10月,而其流产则是源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的颁布实施,由于含有抗生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批准葛兰素史克公司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MMR)在中国进口和灌装。”
而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6月17日发布的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已由卫生部2010年第5号公告颁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这就是说,早在上市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已经实施,此项合作的流产在上市之前就已可以预料。
而在另外两项流产的项目中,公告显示,沃森生物与广州申益的PIKA鼻粘膜免疫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项目起始于2007年11月,与长春华普“人工合成的单链寡核苷酸增效狂犬疫苗(CpG狂犬疫苗)效能的作用”的项目则起始于2006年4月。也就是说,在经历了3到5年的开发之后,就在上市后仅仅半年,上述项目就以“经公司(沃森生物)科学委员会审议,项目研究结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而流产。
更令人惊奇的是,对于以上三大利空,沃森生物居然同时公布,虽然其没有在公告中公布上述三个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但市场普遍认为,上述三项同时发生的几率很小,沃森生物在信息披露上明显存有疑问。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远忠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如果沃森生物在上市前就知道上述项目存在流产可能的话,就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风险,向投资者表明上述项目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沃森生物明明知道却不进行揭示甚至有意隐瞒的话,就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
《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事致电沃森生物,截至发稿,沃森生物尚未给予答复。
17日,沃森生物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与史克终止麻腮风疫苗项目合作,不会影响公司全国产业化布局及国际化战略,更不会影响公司构建病毒性研发、产业平台的战略实施。公司将会充分利用沃森葛兰的资源,加快病毒性疫苗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作为沃森生物保荐人的平安证券,则在17日发布的一则报告中称,“三个终止项目均属于临床前项目。即使进入临床,仍需通过临床I-III期研究、生产批件申请、GMP认证等、生产及报批签发等环节才能上市。保守估计全程需时5年,项目终止不会对业绩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