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成为身份象征的信用卡如今已是“飞入寻常家”。不管是中产、白领、亦或是经济尚未独立的普通大学生,钱包里随便掏出三、五张信用卡已很常见,更有甚者,可以一口气掏出十余张。然而,信用卡纠纷却在投诉案中居高不下。据上海银监局的一项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银监局受理各类信访事项3906 件,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服务纠纷类信访事项占信访总量的83%,其中,信用卡投诉已成为投诉最为集中的领域。6家在沪持牌信用卡中心的投诉占比13.51%,较2009年上升2.23个百分点。作为全国金融中心的上海,反映了信用卡“黑洞”的冰山一角。
成都也不例外。近三年来,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对此项案由的审理工作如同孩子的家庭作业,超负荷运行。本网记者从315热线的投诉中了解到,目前,信用卡的发卡、收费、安全、积分、销卡方面纠纷不断。近日,有网友向四川新闻网打来热线电话,反映民生银行信用卡的诸多问题。
问题一:没有及时提醒还款日却收取高额利息
王先生持有民生银行信用卡金卡,多年来一直是优质客户。“我从来都是按照手机短信或电子账单提醒的还款金额及时间,缴款。没想到,今年1月份,我却收到民生银行滞纳金和利息的账单。”原来,王先生在去年11月的时候用民生信用卡消费过两次,共计13000元人民币。“按照以往的使用惯例,民生银行会主动提醒我,但是这次,我没收到任何电子账单或手机短信,直到今年1月4日早上打开信箱收到了一份账单。”账单上写着,2011年1月1日还滞纳金63.01元及利息306.84元,共计是369.85元。
王先生致电民生信用卡中心查询。工作人员告诉他,收取的是滞纳金和循环利息。如果不还滞纳金和利息会继续涨。王先生顿时哑然,民生银行一直未提醒还款日期,从而造成如今的利息及滞纳金。同时,王先生注意到那封邮件是2011年1月3日发给他的,“当我2010年12月21号该还款期到时,银行应该在第二天,也就是22号提醒我及时还款,因银行单方面故意拖延时间,直到2011年1月3日才以一封邮件告知我有一期逾期款未还,而这个日子比当期账单日1月1日又往后推了两天,造成我更多的经济损失。”他算了一笔账,银行是按万分之五算利息,一万块钱也就是每天五块钱的利息,还不算上滞纳金。“稀里糊涂就要多给出400元,还不算对我本人信用的严重影响。”王先生感叹,银行的信息不通畅,凭什么要消费者买单?(四川新闻网 宋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