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同意为我免费换机了!”家住长沙望城县的网友张先生,因家中新买的海信液晶电视出现“屏闪”,送至厂商售后维修30天无音讯。在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投诉后,厂商最终为其办理了换机手续。
张先生此前投诉称,他于2010年11月在长沙火车站的友阿商城,购买了一台42寸海信液晶电视。但在今年4月,电视屏幕出现严重“屏闪”,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在向当地海信售后服务站报修后,售后人员诊断为屏幕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他可送往经销商处免费换机。
“我租车把电视送到友阿商城,专柜人员却告诉我不符合换机条件。”张先生只好将电视送往海信售后维修,但没想到这一修就是一个多月。5月6日,张先生拨打海信售后热线4006111111咨询,得知自己的电视还在修理当中,“没想到海信不只是产品质量差,而且售后服务效率也低!”
根据《三包法》相关规定,“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消费者凭发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对此,红网记者致电海信总部售后部门反映此事,希望厂商能依照上述法规,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换机服务。
今日下午,张先生致电红网“消费维权”频道称,经销商处已为其免费更换了一台海信同型号液晶电视,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