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因使用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导致共计30亩菊花被肥料烧死。5月3日,本网特派调研员驱车前往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进行调查。
在当事人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负责人刘先生的带领下,调研员来到花卉种植区内的菊花大棚,只见成片枯死的菊花在残活的花中特别显眼。
使用莲花有机肥后被成片烧死的菊花苗
据刘先生讲,2010年10月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自荥阳市农经委购进莲花牌有机肥188吨,用于菊花生产。2011年2月份,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陆续在30座大棚使用该肥料。但在使用后,30座大棚内共计60万株菊花出现定植后根系不发育、新生根系腐烂发黑枯死等现象。
调研员在采访中了解到,少部分大棚由于莲花有机肥的用量很少,一些花苗才得以成活。剩余大棚内的菊花因正常使用莲花味精公司生产的有机肥全被烧死。“由于土壤被污染,我们不得不雇车向下挖了60公分土层,以防止持续污染。”在说到莲花劣质有机肥的影响时,刘先生悲伤地告诉调研员。
据刘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就通过经销商与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派人赶到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进行了现场核查。在看到大片的菊花被烧毁的情况后,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来人说,他们认为这种情况不是由于所施肥料引起的,肥料可以拿到相关部门化验,如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证明菊花死亡是由于莲花生产的有机肥造成,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愿赔偿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的所有损失。
2011年3月22日,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将购买的莲花牌有机肥送至河南省农科院质标中心检验,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出示的检验报告:莲花牌有机肥的pH值为3.12、有机质含量为14.12%,均远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里关于有机肥料pH值5.5-8.0、有机质含量30%的标准。刘先生将此检验报告反馈给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后,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与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商议赔偿事宜,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愿赔付花卉损失2万元。但据估算,因肥料问题引发的直接损失达60万元,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拒绝接受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2万元的赔偿。4月底后莲花公司再度与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商议赔偿事宜无果后,惊人的说出:“随便告我们去吧。”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料
农作物有巨大潜在的危险性,pH值<3.5的有机肥会造成农作物烂根,会破坏农作物就此问题调研员咨询了省农业厅专家,据专家讲:这种高酸度的有机肥对吸收N、P、K等营养成份,使农作物增强吸收土壤中的有害物质,最终导致作物枯叶、烂根、死亡。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老牌企业,却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机肥料,并在造成农户损失后,不但不积极解决问题,反而提供出一份与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检验结果完全相反的检验报告。
同样一批有机肥料,为何荥阳市刘河华豫园艺厂做的质检报告和莲花公司向荥阳市农委提供的质检报告(PH值为6.5、有机质含量为31%)完全不一致?这其中有什么隐情?一批产自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机肥料为什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规定的标准相差甚远?事情发生后,河南省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拒不承担责任,不顾大企业形象对此事一拖再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