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啤酒被投诉瓶子里有异物。
瓶内漂浮的异物。
龙虎网讯 5月4日,市民尹先生称在自己的饭馆里,客人点的一箱雪花纯鲜啤酒中2瓶竟然漂浮着异物。客人拒绝买单他无奈免掉270元的餐费。尹先生想要雪花啤酒赔付损失,但雪花啤酒迟迟不给回音。接到投诉后,在记者多方协调下,雪花在5月7日给出赔偿答复。
不久前,板桥的朱先生购买的一箱雪花干啤中,2瓶漂浮着大量“霉斑”,他不慎喝下半瓶,腹泻一夜。4月25日龙虎网报道后(详见http://ms.longhoo.net/node_39280.htm),朱先生才得到赔偿。
直击问题酒:
棉絮状东西漂浮其中
在铁心桥大定坊,记者见到了经营零点饭店的老板尹先生。尹先生说,3月底来了一群客人在包厢吃饭,一行9人点了一箱雪花啤酒。客人忽然大喊桌上半瓶啤酒中漂浮着奇怪的东西。
记者看到了尹先生保存的那瓶“问题酒”,只见一块片状物漂浮在酒瓶中,很难辨认出到底是什么,透过酒瓶还能看见类似霉斑的东西覆盖在这个片状物上。
“开饭馆也遇到过有人放个烟头在菜里的事。”尹先生开始怀疑脏东西是客人放的。但当尹先生检查起那箱啤酒时,在一瓶尚未开封的雪花里,也发现了一块片状漂浮物,上面似乎有霉斑。
尹先生第一时间打给供货商。“他们说处理不了。让我打酒瓶上的800客服热线。”几经周折打通了800电话,女客服却说:“那你怎么不去打110呢?”
尹先生只好不断打给供货商,一个礼拜后终于见到了雪花啤酒销售人员蔡先生和一个负责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他们确认啤酒是雪花的产品,让尹先生填了一张投诉单填写原委。
之后,尹先生仍不断与雪花啤酒沟通。直到4月30日,蔡先生才回答:可以赔7箱勇闯天涯,5月3日再送来。5月3日尹先生在店里等了一天,说好的啤酒没有如期送到。
记者调查:
雪花最终赔偿8箱啤酒
5月6日,记者致电华润雪花啤酒(江苏)有限公司南京销售分公司,负责销售的林先生称,公司已收到尹先生的投诉,但公司的赔偿标准是1赔10。公司可以让步:赔偿4箱啤酒给尹先生。
林先生说:双方还在协商中,具体赔偿必须请示华润雪花啤酒(江苏)有限公司,答复结果会在次日告诉记者。
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常府街的华润雪花啤酒(江苏)有限公司南京销售分公司。恰巧林先生外出,另一位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听说后告诉记者:“公司已经有人跟饭店老板处理了,但他要求太高了,一共给他4箱,但他坚持让我们赔饭钱。”当被问道:如果尹先生对这个结果仍无法接受该怎么办?“双方还在协商,不满意再协商,可以走法律程序。”
之后,记者再次联系上林先生。他告诉记者,已经接到省公司回复,要好好处理这件事。一小时后,尹先生告诉记者:“雪花愿意赔偿8箱啤酒。”
厂家回复:
对外问题统一找销售
虽然尹先生已接受雪花啤酒的赔偿结果,但短短一个月时间雪花啤酒就两次出现异物。对此,记者来到位于江宁区科学园的华润雪花啤酒(南京)有限公司,一探究竟。
在乾德路上的华润雪花啤酒(南京)有限公司,记者向门卫表明想找食品安全负责人了解情况。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保安负责人周队长(音)。
很快,一位身着蓝色POLO衫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来到大门口。对自己的身份他含糊其辞,自称为“保安负责人”,但口音听上去,并不是之前与记者通话的那位周队长(音)。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厂家无法解释食品安全问题。“有什么质量问题,瓶子上有投诉电话,找他们去核实。”
当记者表示,上午才去过南京销售分公司,对方表示生产问题他们不知道。听到这些,这位工作人员则说:“他们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把他们撤了得了。如果出了问题,跑江宁这么老远来,为了这瓶2块钱3块钱的酒,我们也觉得不合适,对消费者不负责。”
对此问题,记者将进一步调查。
专家说法:
赔偿应当区分对待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慰人告诉记者,餐厅老板作为经营者,并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1赔10的定义。餐厅老板的损失可以由厂家来承担。此外,消费者在餐馆里喝到问题啤酒是可以向经营者和啤酒厂家提出索赔的。对于买啤酒遇到的霉斑的朱先生,则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厂家提出索赔。
张慰人分析:如果真有问题,企业需要反省生产环境与检验手段。
□本报记者 俞婷婷
>>>后记:
啤酒里有霉斑、漂浮物……这样的投诉屡见不鲜,喝了这些有杂质的酒到底会对消费者身体起到哪些副作用?进入夏季,消费者对啤酒的投诉逐渐增多,如果您有类似问题,请致电84687113、84686678、18951758160,本报将把您的问题产品统一送往南京市质检院进行质量检验,给您合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