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陕西、广东、湖南、重庆、四川等17个省、直辖市375家企业生产的400种产品
抽查概况:对木制柜的底脚平稳性、下垂度、用料要求、木工要求、涂饰要求、漆膜涂层软硬覆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以及使用说明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 所抽产品中底脚平稳性、下垂度、用料要求和涂饰要求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同时木制家具产品中的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项目单项符合率有所提高,达到了95.5%。抽查发现有114种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8种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含量不合格
主要问题:木工要求、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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