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0990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84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668次。对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广告,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3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31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予以汇总。公告对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龟蛇酒”、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脉管复康胶囊”、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珍红颗粒”、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醒脑再造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华风再造胶囊)”、保健食品“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识的名称为“双奇”,国食健字G20050741)、保健食品“创星牌多维苦荞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0144号)、保健食品“今雄牌苍芎胶囊”(国食健字G20090331号)、等7个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保健品进行了公布。
来源:中国质检网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