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回应
客户3次拒绝 不再继续销售
对于雷小姐的情况,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给本报发来了一份书面回复,详细解释其致电客户并不存在多次销售的状况:“按照招行的规定,客户如果在电话中有3次拒绝销售或直接明确拒绝,销售人员都不会再继续销售。”
而对于客户质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招行方面也解释称,按照目前的销售界面客户只能看到客户身份证号码(隐去后4位)、信用卡卡号(隐去后四位)、账单地址、手机,无法看到客户完整的资料,但“由于本次向客户推荐的是健康险,不同年龄段的保费是不一样的,所以人员有提到客户的出生日期”。
此外,招行方面也介绍了公司与招商信诺保险公司的关系,“目前我们所有的销售人员已经全部和信用卡中心签订派遣协议,是招行信用卡中心的员工。在致电客户的时候也明确说明是招行员工,招商局名下的平级机构。”
对于招行的回复,雷小姐表示自己并不是第一次接到招行的推销电话,在此之前至少打过三次进行相关推销。她希望银行方面能尊重客户隐私,不要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广东银监局:个人信息外泄 尚无法规监管
对于个人信息如何保护的问题,新快报记者咨询了监管机构和相关专家。广东银监局的相关人士表示,对于个人信息外泄造成银行推销相关产品的情况,监管部门目前在法规上还没有专门的条款进行监管,但如果接到相关投诉,会转交银行并督促银行解决。
回音壁
交行回应:客户对后续跟进工作满意
本报昨日刊登《“被交行信用卡”三年一无所知》后,交通银行广东分行昨日下午给本报发来书面函件,函件中称:“与于女士就所反映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客户对我行后续的跟进工作表示满意。”
于女士:是谁替我签名办卡未给出答复
记者昨日也同时联系了于女士。于女士表示,昨日有交行的工作人员上门让她确认一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复印件系她本人所有,并在复印件上签名。交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初为于女士办卡是与工行进行了“以卡换卡”的业务从而得到于小姐的个人资料,并非非法所得,同时表示事件尚未清楚,将继续进行调查。
于女士表示,对于其提出的“是谁替我签名办卡”这个问题交行未给出答复,对于于女士要求交行出具书面函件澄清非她本人办卡的要求交行方面也未给出答复。
律师说法
买卖个人信息获利 会追究法律责任
而法律界人士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汤喜友律师表示,目前在个人信息的保护上,如果确认是买卖信息并由此获利的话,会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该人士还提醒个人需要注意保护好相关隐私信息,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时最好标明用途,以防他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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