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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5起国土违法案的查处结果,其中的安徽和县碧桂园案件最引人注目。不少媒体发文质疑碧桂园使用不正当手段拿地数千亩,只向和县政府支付73元/平方米费用,而碧桂园方面有关人士4月27日在与搜狐财经连线时却声称和县案件主要是当地政府官员的错,碧桂园其实很冤枉,很受伤。

  在声称冤枉的同时,碧桂园给搜狐财经发来了一份两千字的详细说明。针对一些目前争议很大的问题,搜狐财经特意将各媒体和碧桂园的说明做了简单梳理。

  一,碧桂园如山湖城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款究竟是多少?

  媒体:和县案中,碧桂园拿地数千亩,却只向和县政府支付每平方米73元的费用。

  碧桂园:2011年3月1日,碧桂园以3.593115亿元获得宗地标号和土出[201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占地面积2130.5亩;折合单价16.86万元/亩,约252元/平方米。此次出让的土地性质已全部转为建设用地。加上公建配套(市政道路、水厂、燃气站、污水处理站等)费用,约为35万/亩。碧桂园如山湖城所处地块原多为山坡、滩涂,不适宜农作物种植,开发前便是荒地。

  二,和县项目中究竟有没官商勾结、行贿受贿?

  媒体:碧桂园不仅以小球训练基地建设的名义拿地,还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拿地,如此不加避讳,足见违规到了何等嚣张的程度。碧桂园案件发生时,朱爱民任和县县委书记。在查处碧桂园案件中,已经就任临泉县县委书记的朱爱民最终被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撤销县委书记职务。

  碧桂园:对于安徽省和县政府违法批、占土地案,国土部已经在4月18日做出明确定论,主要是安徽省和县政府违法批、占土地。对于二期土地,碧桂园在2010年2月已经付清了地价款,当时报建手续正在办理中,但因政府部门审批原因,迟至2010年4月才办妥《建筑施工许可证》,碧桂园在2010年2月动工是迫于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而不得不开工,并且只做了简单的前期场平工作。

  三,碧桂园是否有过零地价或低价购地行为?

  媒体:几年前就有人质疑碧桂园涉嫌“零地价拿地”。2007年有记者拿到一组名为“张家界凤凰酒店项目土地储备出资协议”和“合作开发合同书”的复印资料显示,“该期用地成功出让后,按出让成交价款的25%计土地出让金,该25%出让金的15%部分上缴省政府。甲方将该两笔款项(一、成交价款扣除上缴省政府的土地出让金15%部分,二、竞得者上缴的契税),于竞得者支付完该地块地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偿还乙方对该地块的投资款和收益及对该地块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就是变相地零地价拿地。

  碧桂园:碧桂园奉行一体化开发模式,这一模式在“快速开发、快速销售”的前提下,能有效控制成本;与此同时,碧桂园开发模式却以购房者可接受的合理价格迅速推向市场,为所在区域的购房者提供了大量物超所值的产品。

  至于“零地价拿地”这个说法,则指张家界碧桂园凤凰酒店的项目,属于误解。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张家界市正源地价评估公司评估,该宗地评估价为9.3647万元/亩,挂牌起始价经永定区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为9.3647万元/亩。张家界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公司提交了书面报价单,报价为11.3647万元每亩。根据最终确定的底价168元/平方米(即 11.2万元/亩),张家界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公司的报价有效,该宗地挂牌成交。土地面积为69万平方米(约1039亩),总土地款为人民币1.18亿元。而后,政府将部分土地款划拨给土地一级开发商张家界高骏公司,是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媒体将之理解为退还地价款给碧桂园,故误解为“零地价”。这个问题,包括我司在内的相关方早已澄清,希望大家不要再以讹传讹。

来源:搜狐财经   责编:林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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